我上網看到一條條例<連續性合約>
即僱員為同一僱主連續工作四星期或以上,而每星期最少工作18小時
但是如果我在上班前已簽定了自僱人士的合約
那會否取消了<連續性合約>的權益與義務?
如果沒有取消,我與僱主是否存在僱員關係,還是依舊是自僱關係?
收錄日期: 2021-04-27 14:3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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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90628000051KK003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