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樓宇釘契

2009-06-28 4:50 pm
2001年,樓宇漏水,2002年己完成工程,己賠償釘契者. 現想賣樓,發現釘契者, 尚未註銷釘契, 向釘契者要求取消釘契,他一再拖延,可否自行向有關政府單位申清取消釘契.

回答 (1)

2009-06-28 5:57 pm
✔ 最佳答案
你應該給他一封律師信, 要他在限期前把該押記刪除, 否則, 你會因為該押記而引至物業不能出售的損失, 全部會要他負責。
如果你已經完成了有關的工程(解決了問題), 釘契者收到律師信應該會立即給你跟進的, 否則, 你是可以正式的入稟法庭, 向他追討有關的「損失」的。


收錄日期: 2021-04-19 14:52:03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90628000051KK00348

檢視 Wayback Machine 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