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買賣 , 樓房轉名 急!!!
最近本人向親屬以一次性全數不超過一百萬元現金購買一套二手樓房, 但基於家人及朋友常常向本人討借及荷索金錢之故, 所以低調地沒有將這事張洋及保密, 因不想招致親友討借金錢所以時至現在仍未把該樓房轉名, 所以敬請各法律專業高人教予專業意見>> 1)本人已有二名朋友協助做法律文件見証人, 但應怎樣能有效地確立一張法律証據文件以保障以防日後該物業樓房轉名能正確地執行無誤? 2)要以怎樣形式確立該物業轉給回本人而不用繳納任何或最低費用等等? 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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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佳答案
須負責加蓋印花:
售賣轉易契 ( 所有買賣各方,以及所有其他簽立人)
住宅物業買賣協議 (所有買賣各方,以及所有其他簽立人)
唔夠 二百萬 只需交 $100 印花稅.
匯訊會計 熱線: 82061801(香港)
網站:
http://www.info-pacific.com
(^_^)
你可以用有限公司名義持有該物業然後於適當時候轉自己。由於你可以用一股持有一間有限公司,技術上唔應該太大問題。以信託人名義持有,如果信託人賣咗物業走佬你仲傷。
僅供參考,希望幫到你!
收錄日期: 2021-04-30 10:42:24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90627000051KK01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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