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買賣 , 樓房轉名 急!!!

2009-06-28 6:53 am
最近本人向親屬以一次性全數不超過一百萬元現金付清及購買一套二手樓房, 但基於本人直屬家人及朋友常常向本人討借及荷索金錢之故, 所以低調地沒有將這事張洋及保密, 因不想招致親友討借金錢所以時至現在仍未把該樓房轉名, 現敬請各法律專業高人教予專業意見>> 1)本人已有二名朋友協助做法律文件見証人, 但應怎樣能有效地確立一張法律証據文件以保障以防日後該物業樓房轉名能順利及正確地執行無誤? 2)要以怎樣形式確立該物業轉給回本人而不用繳納任何或最低費用等等? 轉讓? 謝謝 。

回答 (1)

2009-06-28 5:41 pm
✔ 最佳答案
1)本人已有二名朋友協助做法律文件見証人, 但應怎樣能有效地確立一張法律証據文件以保障以防日後該物業樓房轉名能順利及正確地執行無誤?
如果你不更改土地註冊的業權人, 業權人是有權把物業出售的, 除非在買賣的過程被你發現, 你向法庭申請禁制令, 如果法庭接受, 你才可以終止這交易。
基本上是沒有什麼的有效的文件的, 因為在土地註冊處登記了的業權人, 當然有權轉讓他的物業, 情況就像你存放金錢在他人的銀行戶口, 你實在不會知道他會在什麼時間提取該款項的。
如果你不想物業被私底下被出售, 你最好是該物業的佔用人身份, 而持有證據該物業是你有份支付 樓價 或 供款的, 否則, 你最好就把該物業轉回給自己, 你只需要找律師辦理一份 轉名契 和 手續 就可以的。
2)要以怎樣形式確立該物業轉給回本人而不用繳納任何或最低費用等等? 轉讓?
你只需要找律師辦理一份 轉名契 和 手續 就可以的。
200萬或以下的物業, 厘印費只需100元, 律師費大約幾千元。
如果以轉讓契的形式轉讓給你, 如果轉讓人在轉讓的5年內申請破產的, 該份轉讓是會可能被破產管理局申請為無效的, 這一點你是需要留意的。

2009-06-28 09:47:22 補充:
轉讓 的物業是做唔到按揭的, 而且, 通常是沒有買家會願意承擔5年內有可能被破產管理局進回業權的物業, 所以, 正常在轉讓的5年內是無法出售的。


收錄日期: 2021-04-19 14:52:13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90627000051KK01936

檢視 Wayback Machine 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