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 前妻同一個7歲既女
佢地結婚1年生左個女, 分居3年, 上年先左簽到紙離婚,
宜家個前妻忽然追善養費, 出左封律師信, 已上左堂, 男人要俾番一年既善養費.
過左一排, 個前妻又出封律師信, 話要追番以前既善養費,
1) 請問有冇方法辨論?
2) 個女宜家7歲, 個前妻又唔知會唔會出多幾封律師信追果幾年, 前妻分明玩野, 個男人唔介意俾善養費, 但可唔可以一次過出一封律師信追晒, 唔好分開幾封追呢?
收錄日期: 2021-04-13 16:4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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