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如︰
1.供員工簽到的簿,如員工簽到完後沒有放好,每次罰款20元。
2.收取點心紙,如沒有簽名,每次罰款20元。
3.收拾桌面,如桌面發現客人用剩的點心紙,每張罰款1元。
4.如客人入座沒有說歡迎光臨,被經理看到罰款5元。
5.如枱號寫錯(其實多數是因為客人私自轉枱而沒有通知當值侍應而引致枱號出錯),每次罰款20元。
類似等等情況,每天都有員工被罰款,酒樓是否犯法?
更新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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