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答案是~~~~可以開單的,照片就是最好的證據
為反事件
汽車車身、引擎、底盤、電系等重要設備變更或調換,不申請公路主管機關施行臨時檢驗而行駛
法條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十八條
違規車種類別或違規情節
汽缸總排氣量五百五十立方公分以上之大型重型機器腳踏車及汽車
可變更設備
法定罰鍰額度(新臺幣:元)或其他處罰
2400~9600元
期限內繳納或到案聽候裁決者
3600元
逾越應到案期限三十日內,繳納罰鍰或到案聽候裁決者
4800元
逾越應到案期限三十日以上六十日以內,繳納罰鍰或到案聽候裁決者
6000元
逾越應到案期限六十日以上,繳納罰鍰或逕行裁決處罰者
7200元
不可變更設備
期限內繳納或到案聽候裁決者
7200元
逾越應到案期限三十日內,繳納罰鍰或到案聽候裁決者
8000元
逾越應到案期限三十日以上六十日以內,繳納罰鍰或到案聽候裁決者
8800元
逾越應到案期限六十日以上,繳納罰鍰或逕行裁決處罰者
9600元
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表
http://www.taipei.gov.tw/site/41f5d2c5/43797e58/43548814/4355f10d/files/980330base.pdf
多久會收到喔!!
這就不一定了,那得看條杯杯的辦事效率了,有證據在手只看他哪時要填單送件
來吧!!禱告吧!!
願他忘了~~相機掉了~~記憶卡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