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工傷賠償問題??麻煩大家

2009-06-26 10:56 pm
本人09年3月工傷腳踝骨折做了手術植入鋼片和螺絲!今天複診醫生說康復期需要四至六個月(受傷日起計)之後問我從事什麼工作我說地盤醫生說我可能以後也不能從事地盤工作!
現有以下問題(1)工傷判幾多傷殘?判傷賠償大約會有幾多錢?(2)病假通常會比幾耐?(現時可以行但行得好慢..行既時候會痛!)(3)醫生說我不能從事地盤咁我算唔算失去工作能力?

回答 (1)

2009-06-27 10:35 am
✔ 最佳答案
(1)你的情況屬於足踝關節僵硬,最惡劣的位置下最高可評為喪失工作能力25%,但要視乎康復進展,判傷的醫生會根據活動能力和力量等作專業的評估。
判傷補償的計算程式:「年齡基數」X「每月收入」X「判傷百份比」
(2)你的主診醫生已明確表示約4-6個月!稍後你還需要進行物理治療去幫助復原的。
(3)不能從事地盤工作並不表示完全喪失工作能力,你還可以選擇其他行業的工作,至於因此次工傷而引致收入的損失便由判傷去計算一個金額作為補償。

如有任何相關疑難,可瀏覽本人對其他工傷個案的解答:
http://hk.knowledge.yahoo.com/my/my_answer?show=HA00528400
或直接網上來信查詢,能力範圍定必盡力解答!


收錄日期: 2021-04-19 20: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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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90626000051KK00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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