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韓執行首宗安樂死
http://hk.apple.nextmedia.com/realtime/art_main.php?iss_id=20090623&sec_id=10793140&subsec=6996645&art_id=12910538
華盛頓州老婦首位合法安樂死
http://hk.apple.nextmedia.com/realtime/art_main.php?iss_id=20090523&sec_id=10793140&subsec=6996645&art_id=12792445
南韓那宗拔掉維生儀器了結生命,是安樂死嗎?
在香港經常都有這種拒絕接收治療的情況出現,難道南韓人不可以拒絕接收治療?
按情理,應該是在醫生處方藥物了結生命的情況下才是安樂死,因為涉及人權與法律的問題;但拒絕接收治療應該只涉及人權的考慮,與法律方面應無關連,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