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期間受僱主威脅及騷擾...急急急

2009-06-25 2:35 pm
本人在酒吧工作...在工作期間跌倒...當時覺得沒有大礙...所以沒有告知僱主及同事...


在當晚同時僱主無端問及本人女友在公司飲用之存酒問題...因女友經常會到來...所以我沒有把存酒記錄在存酒簿上...因此僱主對此抱有懷疑態度...


當晚我因自己私人問題比同事早了下班...僱主當時覺得我因此事不高興和心虛所以提早下班...在我走後期間亦曾致電詢問...但我已告知不關於那事...


翌日起床感到身體不適...半邊身體的腰背麻痺和酸痛...從腳到肩膀胸骨也伸不直...所以向公司請了假...當時以為休息一天會沒事...所以沒有告知公司昨晚跌倒的事...亦沒有看醫生...


第二天因忍受不了痛楚...最終去看了醫生...醫生認為是在那天跌倒所以導致肌肉奔緊所以給了我2天的病假...之後我致電公司請假...並告知跌倒的事...


之後老闆便來電再說當晚存酒的問題...說我在逃避責任和發現了公司有存酒不見...亦要求我即時上班開會...說不相信我是真的受傷...但本人因行動不便和需躺床休息...所以拒絕了...


而本人也向僱主承認了之前曾自帶酒回公司...為此事也道歉了...老闆仍然要求我上班...不理會本人的傷患...還威脅要報警處理...但本人並沒有偷取公司的酒或任何公司的財產...老闆仍不斷說在給予機會和有證據在手...


自問沒有做過所以我依然在家休息不理會...


在今天因腰傷還痛...還在腰間裡面長出了不知名物...所以再到該診所覆診...醫生檢查過後建議我需照x-ray和接受物理治療...另再給了我3天的病假...醫生說可能是傷及到了神經...所以要多休息...


看醫生過後已馬上致電公司請假...但僱主仍無理取鬧地說我不接聽她的電話...並告訴同事如果我在時限期不致電給她...便會採取進一步行動...事實上是她未曾來電...


我也只好致電給她...電話上她說我跟她耍手段又說不相信我是真的受傷...還說我是在欺騙工傷...事實上是上司要求我把醫生證明和收據fax回公司...我也只是照做...但僱主便叫我不要以為這樣便能騙到工傷...還叫我不要跟她耍花樣...說100%也不會相信我是真的受了傷...還要求我明天一定要出現在她面對證實自己是不能上班...


她一直說不相信我辛苦到要整天躺床...還說要求本人上班並不是做辛苦的事...說回公司做點輕鬆的事也可以...


但現在我自己身體是真的出現了問題...連坐或站得久了也不能...明天還需做x-ray的檢查才知道是出了甚麼問題...




請問...

1) 僱主可否要求我在有醫生證明病假期間上班?


2) 我自帶酒回公司...有時給女友飲...這樣又是不是欺詐了公司?
她說要報警處理...我這樣又是犯了甚麼法?


3) 怎樣才能證明自己在工作期間跌倒導致腰背受傷?
(她說沒有人能證明)


4) 醫生紙證明是不是也不能證明自己需要休息不能上班?


5) 她是否能要求我在病假期間仍需出外證明自己是真的受傷?


6) 怎樣才能保障自己的利益?



從受傷到現在6天...上司和老闆仍不間斷地來電騷擾...本人真的感到很苦惱...請各位給予意見...


萬分感激...!!


謝謝...

回答 (5)

2009-06-27 10:14 am
✔ 最佳答案

1) 根據「僱傭條例」和「僱員補償條例」,僱員持有由註冊醫生所發出的休假證明,表示此期間為暫時喪失工作能力或不適宜工作而必須缺勤,僱主不能於此期間要求僱員處理任何工作事宜。

2) 如果按照你的描述,並不構成違法行為;
但你自已於事件中亦的確有疏忽的成份,當你要攜帶公司有銷售的物品返工時享用,你就有責任第一時間通知僱主或上司,避免瓜田李下惹人猜疑,而你的僱主對你有所懷疑亦是無可厚非的!現時你的僱主已經主觀性地認為你存心欺詐公司,若他真的強要報警的話,那就由警方去證明你的清白好了!

3) 其實很多工傷個案均沒有人證的,就算醫療報告亦最多祇能證明到是在某一時段內受到創傷而已,若果僱主堅決拒絕承認工傷事故,那唯有將個案交由法庭裁決。

4) 註冊醫生的休假證明表示此期間不適宜工作,若你僱主拒絕承認即是挑戰香港醫生的註冊發牌制度和醫生的專業資格!

5) 證明你受到損傷的是醫生的職責,其他人士無此權力和專業資格。僱主的無理要求可以不必理會!

6) 要求僱主向勞工處呈報工傷事故,若僱主反對的話,意外事發14天後你便有權向勞工處《僱員補償科》直接申報。
但你的個案最終極有可能會經由法院作裁決,趁現時對個案尚有記憶,立即將意外的日期、時間、重點、詳情和一切有關的相關事情,以文字用書面形式記錄下來,方便日後法律行動之用,否則經過一段時間後,對事件淡忘後你就無法再找回記憶了!

如有任何相關疑難,可瀏覽本人對其他工傷個案的解答:
http://hk.knowledge.yahoo.com/my/my_answer?show=HA00528400
或直接網上來信查詢,能力範圍定必盡力解答!
2009-07-01 4:44 pm
直接向勞工處查詢便可以,
如果老闆不肯罷休,
你便須告上勞資法庭,
到時雙方再考慮庭外和解!
參考: experience
2009-06-30 5:48 am
請把詳細經過email : [email protected] 會盡力協助
2009-06-27 8:21 am

我公司是推廣健康新文化
目標是將健康這個使命推廣出去~
近日公司擴充業務,需要大量熱心認真的推廣員~
兼職一星期二,三晚有二,三千元
另外full time可賺取更高收入
如果你認為健康業有發展空間
我誠意邀請你來了解
請登入這個網址,會有專人連絡.
http://www.lossweight-now.com/join.html
2009-06-25 6:04 pm
僱員在工傷後應盡快採取下列行動,以便其工傷補償申索可以盡快獲得處理,並避免因延誤而引起不必要爭議:

(1) 立即通知僱主或主管,並提供正確全面的資料,包括意外發生的日期、時間、
地點、目擊證人、傷勢及其他詳情,並盡量以書面陳述。
(2) 盡快到醫院或診所,接受註冊醫生、註冊中醫(註)或註冊牙醫檢驗或治療,並保
留求診資料(例如覆診咭及收據)作為憑據。
(3) 將工傷病假紙正本盡快呈交僱主,自己保存一份副本,以便僱主可以依時支
付工傷病假錢。
(4) 按勞工處的指示,依時前往勞工處職業醫學組辦理工傷銷假手續,或到醫院接受判傷。
(5) 僱員如懷疑僱主未有向勞工處呈報其工傷意外,可直接向勞工處僱員補償科查詢,以便僱員補償科即時作出跟進及提供協助。


如果僱主對僱員的傷患或病假的成因有懷疑,可作出初步調查,包括面見受傷僱員了解有關意外、向目擊證人查詢情況、評估工作環境導致意外的可能性,及向僱員的主診註冊醫生、註冊中醫(註1)或註冊牙醫索取有關醫事報告。另一方面,僱主可以與保險公司聯絡,以便作出適當的跟進,例如安排僱員接受僱主指名的註冊醫生、註冊中醫(註2)或註冊牙醫進行的身體檢查。僱主亦可向其法律顧問諮詢意見。遇上懷疑欺詐的個案,僱主可考慮將搜集所得的證據及有關資料交給警方處理。若僱主對工傷個案仍有疑問,可向勞工處提出有關意見及呈交相關資料。勞工處主要會從醫學角度及根據《僱員補償條例》的規定,就案件屬工傷的可能性向僱傭雙方提供意見。但請注意,勞工處對工傷補償的爭議並沒有裁決的權力。如僱傭雙方的爭議未能透過勞工處獲得解決,有關個案須交由法院裁決。

《僱員補償條例》第15條規定,僱主在意外事故發生後,不論該意外是否引起任何支付工傷補償的法律責任,僱主必須按條例的規定向勞工處處長呈報。故此,僱主須就有關意外向勞工處處長呈報。

一般工傷法例查詢,請致電2717 1771


收錄日期: 2021-04-15 22:22:27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90625000051KK00272

檢視 Wayback Machine 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