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樓宇繼承

2009-06-25 11:47 am
我父親剛去世, 而他在國內擁有房產,但不幸是他並沒有立遺囑.我們咨詢過大陸民政部門的工作人員,他們說我們需要找香港的律師來做這個事情。

我媽媽和我、還有二個哥哥是合法的繼承人,我們商量以后為了以后便于管理房產,將其房產歸于我媽媽,詢問了大陸機構, 他們說要在香港辨一份聲名說明我們放棄擁有權, 但當中問題複雜了 , 就是我大哥哥2年前已搬了出去住, 並失去聯絡.(因家人不合, 沒有留下可聯絡方式), 但是大陸方面的法律是一定要所有合法繼承人的聱明...現有什麼辨法解決?

其次,需要找香港的律師來處理事情,請問大概費用是多少,還有什么遺產稅?

最后,一般這樣的遺產繼承的法律程序完成,需要多長時間?

求大家幫忙回答

回答 (1)

2009-06-29 12:40 pm
✔ 最佳答案
答: 香港人要獲得在內地的房産繼承權,要按以下程序辦理:
要辦理房産的繼承權,需準備以下證件和資料:
房産的原契證原件、合法繼承人回鄉證和身份證、家庭情況的書面資料(與房産權屬人的關係、本人姓名和職業等);
如在內地辦理須先到房産所在地公證處辦理公證手續。房産權屬人及配偶、合法繼承人必須到場。如房産權屬人或配偶已去世的,須攜帶其死亡證。
如産權合法繼承人中有自願放棄繼承權的,須攜帶本人身份證(如香港居民還要攜帶回鄉證)到公證處辦理放棄繼承權公證手續;辦完全部公證手續後,到房産所在地的國土資源與房屋管理局辦理房屋估價及轉名手續;現在,廣州公證處在香港設有辦事處,可代辦上述公證手續,(繼承人除不用帶回鄉證外,所需證件及資料與在內地辦理的相同)

香港辦事處地址:灣仔軒尼詩道423—425號嘉年華商業大廈17樓,電話:2893 6866 。下列的網頁, 有更多可參考的資料:
http://www.ftu.org.hk/mainland/center/center_index.htm
另外, 在香港找有關律師辦理,您需找持有中國委任公證人的律師處理。下列是有關的網頁:
http://www.hklawsoc. org.hk/pub_c/memberl awlist/mem_attest.as p
參考: NET + 月光光

收錄日期: 2021-04-19 20:09:56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90625000051KK00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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