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1 . 祇要僱主有為僱員購買勞工保險,工傷個案的補償會由保險公司全數負責,僱主的責任主要為工傷病假錢和醫療費用作墊支而已。
當受傷僱員判傷後約一個月內,僱主會收到勞工處發出的表格七(評估證明書) 和表格五(補償評估證明書) ,僱主須盡快將之交予保險公司,一般情況下保險公司會於14天內發還和支付補償金額。
2 . 若工傷員工需要第三年的工傷病假,必須向法院入稟申請,並且需要提交專家醫生的醫學報告,證明創傷的嚴重性,與及這第三年的診治將可達至長足的康復空間。
一般來說經過兩年的診治仍不能康復的創傷,將會被視為永久喪失能力之後遺症,要說服法官認同尚存有好轉的機會將會十分稀少,在近八年所接觸的案例中,祇有一個下半身癱瘓的個案能申請成功的!
3 . 可聯絡保險公司,將整個工傷個案交由保險公司直接向受傷僱員支付補償。
4 . 祇要勞工處發出證明書,保險公司便必須按照此法定文本全數支付補償金額。
5 . 勞工保險屬於強制性保險,《僱員補償條例》第40條規定,勞工保險的承保人除了負責工傷補償外,仍需承擔普通法方面的法律責任;因此若受傷僱員透過訴訟追討索償,所有賠償的金額和法律程序均由承保人所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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