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受傷保險問題

2009-06-25 9:24 am
本人經營一間小公司,只有兩個員工,其中一個員工已請工傷假差不多兩年,現有問題如下:
1.本人出比受傷員工5份4工資,本人已買勞工保險,保險公司會否補償給我?
2.我所知工傷假期最多兩年,第三年要法庭批準,法庭會以什麼準則批準?容易申請嗎?是否要受傷工人自已申請?
3.因經濟不好,如果受傷員工批準第三年工傷假期,但本人資金有問題,沒法比工資給受傷員工,可以點做?
4.受傷員工判傷後,如要作出賠償,是否保險公司負責賠償?
5.如果受傷員工日後作出民事索償,保險公司是否會跟進法律上事宜及如要賠償會否負責?
十分謝謝各位詳盡回答!

回答 (2)

2009-06-27 9:03 am
✔ 最佳答案
1 . 祇要僱主有為僱員購買勞工保險,工傷個案的補償會由保險公司全數負責,僱主的責任主要為工傷病假錢和醫療費用作墊支而已。
當受傷僱員判傷後約一個月內,僱主會收到勞工處發出的表格七(評估證明書) 和表格五(補償評估證明書) ,僱主須盡快將之交予保險公司,一般情況下保險公司會於14天內發還和支付補償金額。

2 . 若工傷員工需要第三年的工傷病假,必須向法院入稟申請,並且需要提交專家醫生的醫學報告,證明創傷的嚴重性,與及這第三年的診治將可達至長足的康復空間。
一般來說經過兩年的診治仍不能康復的創傷,將會被視為永久喪失能力之後遺症,要說服法官認同尚存有好轉的機會將會十分稀少,在近八年所接觸的案例中,祇有一個下半身癱瘓的個案能申請成功的!

3 . 可聯絡保險公司,將整個工傷個案交由保險公司直接向受傷僱員支付補償。

4 . 祇要勞工處發出證明書,保險公司便必須按照此法定文本全數支付補償金額。

5 . 勞工保險屬於強制性保險,《僱員補償條例》第40條規定,勞工保險的承保人除了負責工傷補償外,仍需承擔普通法方面的法律責任;因此若受傷僱員透過訴訟追討索償,所有賠償的金額和法律程序均由承保人所承擔。

如有任何相關疑難,可瀏覽本人對其他工傷個案的解答:
http://hk.knowledge.yahoo.com/my/my_answer?show=HA00528400
或直接網上來信查詢,能力範圍定必盡力解答!
2009-07-04 12:57 am
我本身係insurance broker(唔係life agent),專做各類型一般保險,如勞保等等,唔介意可以搵我quote價,希望幫到你。


收錄日期: 2021-04-19 17:43:46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90625000051KK00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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