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家4口,2健全大人,2健全小孩,6月23日己到社署申請低收入綜援,家庭每月入息4000-5000(因為做散工,收入不能固定)
1人工作入息4000-5000
1人揍4歲6歲小孩不能工作
4歲小孩升k2
6歲小孩升小一
6月23日到社署申請低收入綜援,用身份証填好了表社工說回去等電話才到社署申請,請問耍等多久?我現在的情況已經好緊急,差不多連開飯都成問題了,還欠租25xx,學費1100(2小孩),657買書(女兒),1220買書(兒子)水費1xx,煤氣337,電費94,2名小孩有天生遠視問題(1000度,550度)耍3個月一次覆診,這樣的情況申請低收入綜援,最快幾時批核,每月可以領取多少綜援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