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可唔可以收藏刀具呢!?

2009-06-24 9:27 pm
我叫我既表哥係大陸買了一種叫蝴蝶刀(Balisong)既刀,請問可唔可以叫佢囉落黎俾我!?香港可唔可以收藏呢!?

回答 (3)

2009-06-24 11:11 pm
✔ 最佳答案
根據香港法例第217章<武器條例>第4條 - 管有違禁武器:
任何人管有違禁武器, 即屬犯罪, 可處罰款$10000及監禁3年。
違禁武器的定義為:
中國式飛鏢 / 重力刀 / 重力操作鋼棒 / 指節套, 不論是否有尖釘及是否有刀刃 / 附有手柄的鐵鏈 / 彈簧鋼棒 / 任何以彈簧或 其他機械或 電動裝置露出刀刃的 刀 / 任何有刀刃或 尖端的 武器, 其設計是在 使用時以拳頭緊握手柄, 而刀刃或 尖端則從拳頭指縫間突出
蝴蝶刀被視為重力刀 (利用gravity嚟開合既刀)之一種, 帶入香港 / 藏有 / 帶出街都係犯法嘅!
參考: Veni - Vidi - Vici
2009-06-25 4:51 am
 蝴蝶刀(Balisong)當然是屬於攻擊性武器,不論開鋒與否,是藏有抑或攜帶都屬違例。
 根據香港法例第二二八章簡易程序治罪條例第十七條規定,任何人士在沒有合理辯解下,管有攻擊性武器,即屬犯罪,最高可被判罰款港幣五千元及入獄兩年。
 奉勸你和你的表兄,切勿以身試法。

2009-06-26 13:23:20 補充:
手銬都屬於違禁武器一類,不一定是要有刀刃或開鋒才算。
參考: 個人所知(退役輔警)
2009-06-24 9:40 pm
香港俾收藏刀具,但係枝刀,要登記,仲要俾d錢,當地ge入境處先會幫你帶返香港,好麻煩!!!
參考: 聽人講

收錄日期: 2021-04-19 14:51:21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90624000051KK00741

檢視 Wayback Machine 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