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港婚姻 通姦

2009-06-24 9:23 pm
我朋友是內地人 , 她發現她的香港丈夫有婚外情 , 她在香港登記註冊結婚的 ,她有他丈夫承認
有第三者的電話錄音, 請問可以告他坐監嗎? 可以在大陸告他坐監嗎?

" 通姦證明是可包括但不限於郵件中或msn上留言,坦承承認有外遇及與其發生關係" 電話錄音可以嗎?

回答 (3)

2009-06-25 1:19 am
1. 在大陸『通姦』不需負刑事責任, 只可從民事途徑追討, 例如作為離婚的理由, 及追討精神上損失.
(例外情況是配偶是中國人民解放軍, 則在中國需負刑事責任, 此法例只保障軍人)

2. 如果通姦己經達到『事實婚姻』的程度, 則可構成重婚罪, 需負刑事責任, 可以報公安處理.

3. 『承認有第三者的錄音』, 要睇內容講咩, 係唔係明確承認住埋一齊? 或承認己經同第三者發生過性行為? 若果都無, 根本通姦都證明唔到.

4. 若是告重婚罪, 相信法庭不會接納電話錄音作證據.

5. 若是民事上的通姦訴訟, 法庭有酎情權決定是否接納電話錄音, 不能一概而論.
2009-06-24 11:03 pm
terence兄見解精到!
2009-06-24 10:44 pm
首先,必須要說明到底通姦地點在何處?若發生在內地,當然可要求內地公安協助,而且亦可根據內地的二奶法來處理;但若通姦地點在香港,可做的不多,最多就是以此理由與他離婚,除此以外,在香港,沒有任何刑法可告他,若你在內地告他,因發生地點不在內地,所以內地是沒有任何執法權。
另外,以上你所說的証據,在香港是不能成為呈堂證供。

收錄日期: 2021-04-24 09:37:51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90624000051KK0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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