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圖片參考:
http://www.jenai.gov.tw/images/girl.gif
版大:您好
胡大俠福康(大師5級)提供一些資料參考:
問:她明天應該就過來台灣ㄌ= =
她在馬來住台辦那邊 她說不給他辦依親居留簽證
請問是要在台灣結完婚在能回去馬來西亞駐台辦事處辦媽?
這樣不事就要跑兩趟!!?
可是不是說 我只要先傳真我的身分証正反面影本 給我女友
讓他在馬來住台辦 半簽證就可以了
結果我女友去的時候 對方是說 要結完婚 還要回來馬來西亞辦!
請問是這樣媽 如果是 那請問 她陷在簽證只有一ㄍ月 我現在要跟他在台灣先結婚 那有什麼辦法 讓他延長 或是 可以直接在馬來西亞辦依親?? 很急 謝謝= = 25號就來ㄌ 也就是明天 我想他現希望有奇蹟 幫幫我><
答:一.您們在雙邊國家辦妥結婚登記後,才能辦依親居留簽證,未辦妥前只能一般簽證!
二.馬來西亞結婚
1、你先請他在馬來西亞的首都-吉隆坡(PUTRAJAYA) Jabatan Pendaftaran Negara(婚姻註冊局)申請單身證明,
*出生紙、身分證、護照、錢
2、再去馬來西亞外交部驗證並蓋印,將單身證明翻譯成中文並到台北駐馬來西亞辦事處進行驗證。
3、驗證完後,還要再到台北駐馬來西亞辦事處驗證,請攜帶護照正本及複印一張和驗證申請表.及單身證明跟外交部驗證書
4、去臺灣外交部復驗。(時間需要一~兩天)
5、複檢完畢之後,準備單身證明、護照正本、大頭照到地方法院登記並公證結婚。(記得要另外申請英文版的結婚證書)
6、帶著你們的中文結婚證書到戶証事務所辦理戶籍謄本入籍。
以上便完成在台灣註冊結婚之手續。
以下是回大馬補結婚註冊事項:
(建議你們到吉隆坡”新”的行政區半哩,因為法院和註冊局都附近)
1、先將中、英文版的結婚證書送至外交部進行驗證,
2、再去馬來西亞駐臺北辦事處驗證。(告訴辦理人員,你們很急切今天拿到,否則等待時間需要至隔天才可以領取)
3、將你們的驗證完畢的文件,六個月內拿到馬來西亞登記局(婚姻註冊部)辦理馬來西亞結婚證書辦理補登記結婚;
*請準備中英文結婚證書(copy三份)、大頭照、結婚照、馬幣約200左右。
4、註冊局的人員會給你一份文件,填好之後,拿到馬來西亞的法院宣示蓋印。
5、再回到婚姻註冊局,準備補註冊儀式。(請先問清楚補註冊的時間,因為補註冊的日子不是天天都有,所以必須先問清楚)
ps.台灣和馬來西亞皆有代辦的仲介,台灣方面,你到法院附近,有很多事務所,你去問問看就行了,或是問一些人力資源的仲介所。
三.先在馬來西亞註冊結婚,再回台灣辦理公證結婚的話:
如果您是先在馬來西亞註冊結婚,可以申請60天的簽證回台辦理公證結婚。
然後,準備好相關文件(台灣和大馬結婚證書、大馬良民證、體檢報告、戶籍謄本)
以上有~~~者是必備文件(缺一不可)
準備好了以上文件,到外交部申請變更簽證(由60天的停留簽證 變更成 居留簽證)
拿到居留簽證後,15天內到警察局外事科辦理外僑依親居留證。
先在台灣公證結婚的話:
1、馬來西亞籍人士在台灣結婚,所須的文件:
(a)個人單身證明英文本
(b)個人護照正本(驗身份用)及副本
文件(a)先到馬國吉隆坡(PUTRAJAYA) Jabatan Pendaftaran Negara拿申請單身證明表格→至Jabatan Pendaftaran Negara斜對面的法院(二樓)宣誓室宣誓→拿到了宣誓書之後再到Jabatan Pendaftaran Negara申請單身證明。(記得身分證要影印)
P/S:單身證明須等7天
之後到馬來西亞外交部驗證單身證明(當天領回)→到吉隆坡台北駐馬經濟文化中心(TECO)複驗。(單身證明期效是三個月)
單身證明拿到台灣後須到台灣外交部再驗證(3天)
檢具以上文件至台灣任一地方法院登記註冊,中、英文結婚證書都要申請。法院核發之英文結婚證書→外交部領事事務局驗證→馬來西亞友誼及貿易中心複驗。(台灣的文件{英文結婚證書}須半年內回馬來西亞補結婚註冊,期限是由結婚日期始算起) P/S:超過半年回馬來西亞辦理罰款RM100,一年以上每年增加RM50
2、回馬國後半年期限內到婚姻註冊局補登記在外國結婚事實,補發馬國結婚證書,所需準備文件:
(1) 台灣英文結婚證書正本、副本及影印本
(2) 台灣配偶的護照正本、影印本及VISA影印本
(3) 馬來西亞身分證正本、影印本及護照正本、影印本
(4) 照片男、女雙方各交一張
(5) 費用RM30
圖片參考:
http://s715.photobucket.com/albums/ww152/huchingju/th_0dc06de4.jpg
<希望以上說明能幫助您>
<胡大俠福康的經驗及網路資料>
圖片參考:
http://hwch.stjoho.org.tw/_borders/01.gif
2009-06-24 10:11:48 補充:
我是到吉隆坡(PUTRAJAYA) Jabatan Pendaftaran Negara補登記:
到Jabatan Pendaftaran Negara拿申請結婚表格→至Jabatan Pendaftaran Negara斜對面的法院(二樓)宣誓室宣誓→拿到了宣誓書之後再到Jabatan Pendaftaran Negara辦理結婚補登記。(當天可以拿到馬來西亞補發的馬來文結婚證書。)
2009-06-24 10:12:04 補充:
→拿到馬來文結婚證書後→至Jabatan Pendaftaran Negara斜對面的法院(二樓)宣誓室對面的辦公室翻譯成英文版本(正本、副本→RM30)→到馬來西亞外交部驗證(當天領回)→到吉隆坡台北駐馬經濟文化中心(TECO)複驗(費用RM165)。
2009-06-24 10:12:33 補充:
3、如果要在台北駐馬經濟文化中心辦理在台依親居留簽證,所須準備的文件如下:
(1)馬來西亞良民證 (至馬來西亞外交部申請,須等兩個月以上)
(2)馬來文結婚證書正本、英譯本或中譯本(須經馬來西亞外交部驗證)及影印本
(3)健康檢查合格證明(我是先在台灣辦理健康檢查)
(4)台灣的中文戶籍謄本兩份(須經過台灣法院公證)
(5)台灣配偶的護照影印本 及 身分證影印本
P/S:依親居留簽證費用 RM255 (須等三天)
按網路上的經驗看來,先回馬來西亞註冊,順便辦之後申請依親需要的文件,
然後在回臺灣補登記,接著去辦理依親居留,這樣是最方便的,不用多跑一趟回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