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派遣約到自己不願續約的問題..

2009-06-25 6:53 am
我想請問一下!本人己在同一間人派公司前前後後續了三年多的約,因為想說總不能一輩子做人派,想找個正職的工作來做,所以想說這次約到就不打算在跟派遣公司續約,可是又怕找不到工作,所以想請問一下,如果是自己不願意在續約是否可是領失業補助呢?
更新1:

補充一點!是否可以拿到非自願離職證明呢?跟是否可以領失業補助

更新2:

我不懂!我只知道約沒到公司不續約跟約到公司不續約可以有非自願離職證明,只是約到公司不續約要等一個月才可申請失業補助,可是我不知道約到"自己"不續約是否有非自願離職證明?

更新3:

謝謝大家的回答,因為我有自己打電話問勞委會了!如果是自己不續約的話是無法領失業補助的!除非離職證明書上的理由寫合約到期不續聘才可以申請失業補助!但是要等一個月才可申請!如果是原因寫勞工自己不續聘之類的原因就算等一個月也是沒辦法領的!所以如果合約到期自己不續約的話,可能要麻煩你的主管開是公司不在跟你續才可以申請!以上是我問到的,希望也能決解跟我有一樣問題的人!最佳解回答就給fk嚕!因為你有留網址所以我才打電話去問的!謝謝所有的問答者

回答 (3)

2009-06-25 7:11 am
✔ 最佳答案
第九條(勞動契約種類)
勞動契約,分為定期契約及不定期契約。臨時性、短期性、季節性及特定性工作得為定期契約;有繼續性工作應為不定期契約。
定期契約屆滿後,有左列情形之一者,視為不定期契約:
一、勞工繼續工作而雇主不即表示反對意思者。
二、雖經另訂新約,惟其前後勞動契約之工作期間超過九十日,前後契約間斷期間未超過三十日者。
前項規定於特定性或季節性之定期工作不適用之。


一般來說都沒有間斷應該依法會變成不定期契約員工,也就是正職,但派遣公司這個問題還是要問勞工局比較清楚。

如需查詢相關法令,請洽行政院勞工委員會網站:www.cla.gov.tw


連絡電話:1999(外縣市02-27208889)轉7015
參考: 台北市勞工局
2009-06-25 8:51 pm
你陷入了非自願離職證明書的迷思了!!
你有看過寫著〝非自願離職證明書〞這樣抬頭的表格嗎?
就算是勞工局的版本也都是寫著〝離職證明書〞而已,所以你只要在勞工局提供的表內(或派遣公司的離職證明書)離職原因欄,勾選六個月以上定期契約工作期滿,於離職日逾1個月仍未就業就可以了辦理失業認定了!
跟您是否為自願續不續約無關!
或是我直接告訴您,就算是派遣公司要求您續約但是您無意願,在約滿到期後還是可以帶著離職證明書及到期的派遣合約書等相關文件辦理失業給付喔!

有問題再發問吧!
參考: 我
2009-06-25 7:24 am
勞基法
第 9 條
定期契約屆滿後,有左列情形之一者,視為不定期契約:
一、勞工繼續工作而雇主不即表示反對意思者。
二、雖經另訂新約,惟其前後勞動契約之工作期間超過九十日,前後契約間斷期間未超過三十日者。

如果你前後契約間斷期間未超過三十日且前後勞動契約之工作期間超過九十日已算是不定期契約

如是前述之情形且貴公司有違反勞動法令如勞保薪資高薪低報
如有你就依勞基法
第 14 條
六、雇主違反勞動契約或勞工法令,致有損害勞工權益之虞者。
終止契約請求遣散費及非自願離職證明



如果只是單純契約到期應算是雙方合意終止契約自無請求遣散費及非自願離職證明之權利

18 條 (勞工不得請求預告期間工資及資遣費之情形)
有左列情形之一者,勞工不得向雇主請求加發預告期間工資及資遣費:

二、定期勞動契約期滿離職者。


收錄日期: 2021-04-27 12:14:30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90624000010KK11421

檢視 Wayback Machine 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