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我每個月都有給她5000以上的生活費, 可是她以不夠花為理由跟我吵, 前後我也給了她10萬的人民幣現金, 可是她說沒證沒據, 說我沒有給她, 想問這樣我會不會很危險?
而如果她要求離婚, 我可以向女方追討應得的賠償嗎?
更新1:
如果她背著我去娛樂場所上班, 是有違妻子的責任嗎? 其實我只想告誡她希望她不要行差踏錯!!她真的很反叛~
更新2:
補充: 我老婆是內地人~我是香港人
更新3:
回001: 我是沒有打算跟她離, 只是她愛錢就想以錢反過來阻嚇一下~她是染上了賭癮才要錢, 我跟她家人都在幫她戒,而她脾氣大是公認的... 我不是老頭啦~只比我老婆大個3~4年~大家都是二十來歲~
更新4:
回002: 我0資產架~有都俾晒老婆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