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區 議 會 的 職 能
區 議 會 的 職 能 如 下 -
(a) 就 以 下 項 目 向 政 府 提 供 意 見
(i) 影 響 有 關 的 地 方 行 政 區 內 的 人 的 福 利 的 事 宜 ; 及
(ii) 有 關 的 地 方 行 政 區 內 的 公 共 設 施 及 服 務 的 提 供 和 使 用 ; 及
(iii) 政 府 為 有 關 的 地 方 行 政 區 制 訂 的 計 劃 是 否 足 夠 及 施 行 的 先 後 次 序 ; 及
(iv) 為 進 行 地 區 公 共 工 程 和 舉 辦 社 區 活 動 而 撥 給 有 關 的 地 方 行 政 區 的 公 帑 的 運 用 ; 及
(b) 在 就 有 關 目 的 獲 得 撥 款 的 情 況 下 , 承 擔 -
(i) 有 關 的 地 方 行 政 區 內 的 環 境 改 善 事 務 ;
(ii) 有 關 的 地 方 行 政 區 內 的 康 樂 及 文 化 活 動 促 進 事 務 ; 及
(iii) 有 關 的 地 方 行 政 區 內 的 社 區 活 動 。
http://www.had.gov.hk/tc/public_services/district_administration/dbmain.htm
立法會的職權
根據《基本法》第七十三條,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1. 根據《基本法》規定並依照法定程序制定、修改和廢除法律;
2. 根據政府的提案,審核、通過財政預算;
3. 批准稅收和公共開支;
4. 聽取行政長官的施政報告並進行辯論;
5. 對政府的工作提出質詢;
6. 就任何有關公共利益問題進行辯論;
7. 同意終審法院法官和高等法院首席法官的任免;
8. 接受香港居民申訴並作出處理;
9. 如立法會全體議員的四分之一聯合動議,指控行政長官有嚴重違法或瀆職行為而不辭職,經立法會通過進行調查,立法會可委托終審法院首席法官負責組成獨立的調查委員會,並擔任主席。調查委員會負責進行調查,並向立法會提出報告。如該調查委員會認為有足夠證據構成上述指控,立法會以全體議員三分之二多數通過,可提出彈劾案,報請中央人民政府決定;及
10. 在行使上述各項職權時,如有需要,可傳召有關人士出席作證和提供證據。
立法會的會議
立法會在會期內通常每星期三上午在立法會大樓會議廳舉行會議,處理立法會事務,包括:提交附屬法例及其他文件;礇報及發言;發表聲明;提出質詢;審議法案,以及進行議案辯論。行政長官亦會不時出席立法會的特別會議,向議員簡述有關政策的事宜及解答議員提出的質詢。立法會所有會議均公開進行,讓市民旁聽。會議過程內容亦以中英文逐字記錄,載於《立法會會議過程正式紀錄》內。
委員會制度
立法會議員透過委員會制度,履行研究法案、審核及批准公共開支及監察政府施政等重要職能。立法會轄下有3個常設委員會,分別是財務委員會、政府帳目委員會及議員個人利益監察委員會。 內務委員會在有需要時,會成立法案委員會,研究由立法會交付之法案。此外,立法會轄下設有18個事務委員會,定期聽取政府官員的簡報,並監察政府執行政策及措施。
申訴制度
立法會申訴制度是由立法會運作的制度。透過這制度,議員接受並處理市民對政府措施或政策不滿而提出的申訴。申訴制度亦處理市民就政府政策、法例及所關注的其他事項提交的意見書。
每周有6位議員輪流當值,監察申訴制度的運作,並向處理申訴個案的立法會秘書處申訴部職員作出指示。同時,議員亦輪流於當值的一周內"值勤",接見已預約的申訴人(包括個別人士及申訴團體),討論其申訴事項。
http://www.legco.gov.hk/chinese/
區議會主要負責地區咨詢工作:
地 方 行 政 區 內 的 人 的 福 利 的 事 宜 。
地 方 行 政 區 內 的 公 共 設 施 及 服 務 的 提 供 和 使 用。
有 關 的 地 方 行 政 區 制 訂 的 計 劃 是 否 足 夠 及 施 行 的 先 後 次 序。
地 區 公 共 工 程 和 舉 辦 社 區 活 動 而 撥 給 有 關 的 地 方 行 政 區 的 公 帑 的 運 用 。
而立法會主要負責制定法律、審核政府財政預算、監察政府:
制定、修改、廢除法律。
審核、通過財政預算。
對政府的工作提出質詢。
接受申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