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香港人犯左法,而被控三項罪名,當中包括2項爆炸品
而案件關於爆炸品,我知道移民就一定冇可能。
但係如果出境旅遊有冇問題?(包括公海)
而案件係區域法院審理。
有咩國家批准而又有咩國家唔批准?????
唔該哂!
收錄日期: 2021-04-19 21:05:34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90622000051KK02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