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08年工傷到現在一直拿緊病假紙休息,之前勞工處調查組找我錄了一份工傷經過的調查口供,話可能會出信告顧主又可能唔會出信,之后我顧主致電給我話勞工處要告他,話告他幾條罪名,他想推卸責任和叫我改口供,我沒有理會他!我只是說出真實意外經過!我顧主7月要上庭,不知道距是否認罪!我致電調查租,他說如果顧主認罪我就唔需要上堂,如果顧主唔認罪我就要上堂。
1我想問勞工處為何會告我顧主,其實告他什么罪呢?
2如果顧主唔認罪,要我上堂,那上堂對我有什么好處呢?
3如果勞工調查組告唔入我顧主,那我又會如何呢?
4其實勞工處出得信告顧主,其實贏的成數有多少呢?
5如果勞工處告唔如我顧主,之后會否影響到我日后的工傷追討呢?
6如果告得入我顧主,對我日后最討工傷有什么幫助呢?
7如果告到顧主,我顧主會有什么后果?
請知道勞工法律的朋友幫幫忙,希望能長細解答!多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