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無論你是全職,兼職,長工,臨時工,件工,散工,時薪工等,如你所說,即使只做一兩日的工作,也一定可以有人工出的。
2)有些公司特別註明,必需要做滿某些日數,才有糧出,我可以肯定的對你說,這是不可以。
3)但凡僱員有為僱主工作,便可以收取應得的薪酬,這是無可推萎的。
4)在現行的香港勞工法例上,並沒有一條這樣的條例,故此,僱主強行對僱員說,必需要做滿某些日數,才有糧出的話,便屬無效。即使去到勞工處理論的話,僱員也一定會勝訴。
5)還有值得一提的是,雙方結束僱傭關係後,僱主必需要在最遲7日內支清所有欠薪給該僱員。
http://www.labour.gov.hk/public/pdf/wcp/ConciseGuide/03.pdf
(請參考《支付工資》,《違例與罰則》便知詳情)
2009-06-18 23:39:09 補充:
補充說明:
勞工處並沒有任何條例,指明最少要做幾多日才有糧出。
你做半日離職,便可得半日人工,
你做1日離職,便可得1日人工,
你做2日離職,便可得2日人工。
2009-06-18 23:41:24 補充:
只可在以下情況扣薪:
http://www.labour.gov.hk/public/pdf/wcp/ConciseGuide/03.pdf
參考《扣薪》部份
2009-06-21 16:42:15 補充:
補充:
在工作未滿一個月的話,是可以不用任何的通知期或代通知金的,而且,在正常情況下,僱主不可以扣除你的任何工資。
有關扣除工資的詳情,請往上列所說明的網址,便一清工楚。
在不正常的情況下扣薪,即是違反了勞工法例。有關的罰則,也可以在同一個網址看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