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你的問題答案如下:-
1. 半年的意思是由6月1日起, 可在英國逗留 6 個月.
2. 半年內來了英國一次是否要等一段時間後再可以來, 答案是不一定. 但要留意根據一般國際慣例, 當一個旅客到另一個國家旅遊, 一年內不應逗留多過半年, 否則, 會被視作可疑的旅客(doubtful visitor), 原因是到一個地方旅遊, 是毋須逗留 6 個月這麼長時間, 他會被懷疑在當地從事工作或有其他目的. 所以, 若你的女朋友, 住滿半年後才離開, 但要在短期內再進入英國的話, 她一定會被移民局人員詳細查問入境目的, 甚至帶入房進一步查問 (secondary examination), 她所持的理由, 一定要充分, 否則會被佢入境, (按: 入境結婚不只不是一個理由, 它甚至是會導致被佢入境). 若移民局人員認為你的女朋友入境目的, 是不止旅遊這麼簡單 (more than a visit), 就會被佢入境.
3. 還是半年內自由出入呢? 答案不是, 按照一般國際慣例, 若旅客到另一個國家旅遊而獲准逗留3個月或半年, 當他在獲准逗留期間內離境, 護照上所給予的居留條件亦告完結, 再入該國境的話, 就要從新接受入境撿查, 若獲准入境, 就會被給予新的居留期限.
4. 半年後是否要等多半年才可以再來呢? 答案和2的答案一樣. 我的看法是若你的女朋友想在離開後再次進入英國的話, 她今次就不適宜在英國住滿半年才離開, 否則, 下次要搵一個好的入境旅遊藉口給移民局人員就很難..
2009-06-18 18:04:19 補充:
若你的我女朋友持特區護照在6月1日來倫敦6月9日返港, 她在英國逗留的時間很短, 她再次進入英國應該不大會有問題. 因為她在英國的記錄是良好的. 不過, 她仍要預備一個好的入境理由給英國移民局人員.
2009-06-19 09:55:05 補充:
至於有冇辦法可以申請你女朋友到英國住, 可能1年長?
正如我在上述的情況, 通常到一個地方旅遊, 是毋須逗留 6 個月這麼長時間, 若你的女朋友想到英國住1年, 要在香港英國大使館申請超過多於6 個月的旅遊簽證, 這類簽證通常包括 : 受雇工作, 有當地公司雇用 (employment visa); 依親, 如妻子跟丈夫團聚 (dependent/settlement visa); 學生 (student visa); 投資 (investment visa).
2009-06-19 09:55:32 補充:
我從表面看你女朋友的情況, 似乎dependent/settlement visa 最可行, 不過, 當然要有結婚證書, 你的財政狀況足以之援你太太在英的生活開支, 還要英國大使館人員滿意你倆的夫妻關係 (not marriage of convenience) 才可.
另一方法令你的女朋友想到英國住1年, 就是用特區護照在英國逗留半年免簽證的辦法先進入英國, 待差不多住滿6 個月前申請延期居留 (不能過期後才申請), 至於你女朋友申請多逗留6 個月, 一定要有充分理由, 申請會否被批准及是否批足6 個月, 就視乎你們提出的理由, 及移民局人員的考慮而定.
2009-06-19 09:55:57 補充:
至於你問你的女朋友如果係度住..佢應該係唔可以工作架嘛?? 答案是不可以. 你可以查看她護照上入境蓋章, 有旅客字眼 (Visitor – Permitted to remain until…….) 的話, 就唔可以工作. 但持dependent/settlement visa 入境的人士, 就可以工作.
2009-06-19 10:26:26 補充:
關於最後一段我的答案要補充, 我記起英國的入境蓋章和其他國家不同, 是沒有將visitor字眼蓋在旅客的護照上而祇有居留期, 但不表示持証件人士可以工作. 我亦建議你參考下列英國官方網址內有(update information):-
http://www.homeoffice.gov.uk/passports-and-immigration/visas/
http://www.ukimmigration.com/
http://www.migrationexpert.com/uk/Visa/immigration_services.asp
2009-06-19 10:30:55 補充:
請緊記, 所有持旅遊簽證入境的旅客, 是不可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