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在審訊當日法庭判要還押或即時入獄,但本人冇法通知公司,第二天沒有返工,公司會當本人曠工而終止合約,咁僱主有沒有權向本人追回一個月補償金?可時追討?本人亦應否早些同僱主交代此事(但本人下星期已經上庭)?
2.另本人有一些財務欠款及卡數,咁本人如要坐監,還唔到錢俾佢,佢地會點?係咪唔駛再還?會否打去公司或諮詢人追討?
3.以上兩個問題,有沒有一些好既處理方法可提供及意見?
收錄日期: 2021-04-19 17:42:41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90618000051KK0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