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同居人留言恐嚇威脅,極盡說我的種種不是,沒錢養還想爭小孩

2009-06-18 9:47 pm
小孩才出生8天,就被男同居人爸爸拿起來摔床上

連我說要回家做月子,他就發瘋似的抓狂起來怒罵我

還恐嚇說要一起死,還去開瓦斯

怒罵我的內容全都是過去的事,每次吵舊老話重提那些

說什麼我爸媽死愛錢,要他給我爸媽每人4萬

但是早跟他説那是玩笑話,他就是死放在心上跟我爸媽結怨

( 笑死人了,阿是真的有給錢了喔 ? )

還說我只聽爸媽的話,不聽他的話? 這心態是什麼?極盡的想控制我?

我回來坐月子這期間,男同居人三不五時在及時通留言.恐嚇威脅的話.

**說在小孩滿月的時候要送上.大禮. 說小孩他爭定了**

**這意思是什麼? 拿瓦斯來? 拿刀來? 拿槍來? 要同歸於盡?**


還說要鬧到我沒臉見人? 他一直跟他認識的人極盡說我的不是

都沒說他自己,做過牢、不良紀錄一堆、紅單卡債都沒繳

連辦個手機、機車都不行,跟元配生的兩個小孩自己都養不起,一個還給他爸媽養

他元配也被他搞到紀錄不良還替他坐牢,最後元配丟下小孩離去

他想和好,卻又一直放話恐嚇威脅要一起死,該怎辦?

還說我是羞愧轉生氣(台語)??

他也會在知識+看,到時候又會在這留言說我跟我家人的不是

總是留言那些什麼我家看不起他家,看他家沒錢...


剛懷孕的時候,也沒見到他喜悅的臉...

懷孕期間也只叫我去走動不陪我,連小孩的用品他都不準備

生產時,因為胎位一直沒下降,改剖復,他也只是冷冷的說當初教你多動你不要現在才來哀哀叫要剖腹

他只擔心沒錢繳費出院,冷冷的表情問說剖腹錢怎麼辦,我只能跟他說多的我跟同事借一下就好了...

問題是,生產費又不是他繳錢,小孩一切的花費,從準備到出生,都是我出錢...

現在摔完孩子還想爭小孩??? 還說當初怎不拿掉...

連本來要買月子餐,都等我拿錢給他,他才說要去買

還大言不慚的說他就是沒錢,沒錢還能買菸買樂透...

還說因為生產陪我,搞的他不能去工作,損失好多錢...


他總是想過窮生活,還說窮就不能過日子嗎?

問題是他1個月才頂多賺2萬5左右,房租1萬、水電瓦斯費生活費修理費

這些繳一繳後,根本沒什麼錢可存...

而他也36歲了,一點積蓄都沒有,欠債倒是一堆...



我該再回去他身邊? 還是報警求助?

回答 (8)

2009-06-18 10:16 pm
✔ 最佳答案
妳可以打113尋求幫助..
他有暴力傾向跟恐嚇..
妳跟小孩子回到他身邊..
不怕身命安全受到威脅嗎..
而且你不用怕他跟你爭小孩..
光他摔小孩這件事情你到時候走法院還是報警都要說出來..
他就沒資格有小孩了..
我建議報警處裡..
他就不能接近你住的範圍傷害妳們..
即使妳們沒結婚只要你報警 之後..
警方會幫你申請保護的..
以下雖寫婚姻暴力 但未婚同居關係也能適用..

我們對婚姻暴力的定義不是法律上的,而是行為上的定義。婚姻暴力是一種強迫的行為模式,包括:身體、心理及性方面的虐待。施虐者是有意識的控制他的伴侶。

  婚姻暴力絕非一次的單一事件,而是一種行為模式。它的形式有:



孤立:使受虐者依賴他的伴侶,孤單而無外援。
財務管制:使受虐者仰賴伴侶,特別的脆弱。
恐嚇和威脅:使受虐者害怕,擔心若不順從將有可怕的後果。
情緒虐待:使受虐者失去自信、依賴、脆弱感到自卑。
肢體虐待:使受虐者照著施虐者想要的去做或懲罰受虐者。
利用孩子來控制或懲罰母親:施虐者傷害孩子,以要脅母親順從他的要求。


為什麼會有婚姻暴力
  暴力是一種學習的行為,從觀察、經經驗、文化、家庭中學習而來。暴力並非疾病、酗酒、壓力、失控行為。事實上,施虐者是掌控者。施虐者攻擊前情緒是穩定的,並非因受虐者刺激,而引施虐者的情緒反應。相反的,施虐者有意以行為控制受虐者。婚姻暴力的存在是因為施虐者要利用受虐者,以獲得他想要的。

  超過95%受虐者都是女性,她們屬於不同的經濟、文化背景。所有受虐婦女唯一共同特質是:她們都是女人。




發生時該怎麼辦?
(婚姻暴力保護手冊,台北市政府社會局)

(1)被打該怎麼辦?
從過去婚姻暴力案件看來,先生打太太都是用手(拍、推、撞、勒)、 用腳(踢、踹、踩),也有用東西摔、繩子綑、皮帶抽、棍棒敲、擊和 刀子戳、毆的。因此,當你先生失去理智動手打你的時候,請千萬保持 鎮靜,不要說刺激他的話(如『你打啊,我看你敢不敢?』『你打死我 好了!』也不要動手和他對打,以以免火上加油,把事情弄得更糟。
你要做的是:
保護自己:尤其是你的頭、臉、頸,胸和腹部
大聲呼救:請家人鄰居來幫忙
快點避開:離開現場,或到親戚鄰居、朋友家或處理婚姻暴力的機構去
去找警察:請警察出面制止先生施暴,或送你到醫院、庇護中心
請警察協助你填寫:『員警處理家暴力案件調查記錄表。』 記得要求填寫哦!這是你的權利,若警察不清楚此表, 則可與女警隊聯絡,或打警政申訴電話:080-032-888反映


(2)心理準備、自我調適及危機處理
由研究發現,打過太太的先生通常還會打第二次、第三次……次,打的 次數愈多,打的程度愈重。因此,你不要完全相位先生說以後不再打的 話,心理要有準備,想好萬一發生不幸你要怎麼做,以下是兩點建議:
聯絡有關機構:和婉如專線聯絡
準備好一個隨身包:把現金、換洗衣服、身分証、圖章、房契、結婚證書 、保險証、存摺等重要文件,和重要的電話號碼,放在一個隨身可帶的小 包裡,一旦發不幸,可以馬上拿了就走。不幸被打後你要馬上:
去醫院驗傷:去公立醫院較不會遭要拒絕,不論是甲種、乙種、診斷證書 皆可,並且拍照存證
向警察報案:請警員幫你填寫『員警處理家庭暴力案件調查記錄表』。 萬一要訴訟,可作為佐證
保留證物:如驗傷單、筆錄、破壞的衣、物先生用的凶器
向機構求援:了解自已下一步該做什麼
切記,暴力常會發生,忍耐不是唯一的辦法,反而常給自己帶來更大的危險
積極採取遏止暴力的行動,才能保障自己與孩子的安全


(3)如何保護孩子?
當暴力事件發生,如果孩子不在場,則儘量不動孩子
如果恰好孩子在場,則告訴孩子這是大人的事,媽媽會處理,請孩子回房(避開)
若孩子也被打,宜帶孩子到別的房間或離開家中,以免孩子被嚴重毆傷。 (若你處理不來請用電話向鄰近親友、警察求援。也可跑到鄰居處求助)

資料來源:婦女論壇 人身安全..
http://forum.yam.org.tw/women/backinfo/safety/safe_mar.htm


※.
最後還是建議報警或打113尋求協助..
請你把所有事件過程都一一詳細稟告..
這樣警方跟任何單位才能瞭解你狀況知道該怎麼幫助你..
希望以上能幫助你..加油..
ps.提醒你已經有很多小孩受虐 例如被燙熟的嬰兒事件..
千萬要遠離暴力跟暴力對象 以免無辜孩子也受連..
獨立扶養孩子未必不是好事..
給他安全健康的成長環境才是主要..
希望你能三思為孩子著想..加油!!祝福你..
勇敢站出來捍衛你跟孩子安全..
回娘家才能保護你跟孩子...

2009-06-19 12:20:58 補充:
看了版主跟男同居人的文後..
家家有本難念的經..
你們各自都有問題..
應該心平氣和的坐下來談小孩子問題..
其實bb在母親身邊會比較好..
爸爸可以常去探視..
如果兩人個性真的不適合..
分開當朋友或許會比較好..
去尋找4個人的幸福..
而不是用孩子綁住兩個不能給彼此幸福的人..
希望你們好好談談..
即使兩人有一方深愛對方..
一方不愛了 也應該放手讓對方尋求自己的幸福..
而不是威脅 勉強對方..
而板大若想分開更應該婉轉溫和的溝通..祝福你們..

2009-06-19 12:25:49 補充:
真的要額外提醒板大男友(心,很煩悶)先生..
小寶寶真的經不起打或摔..
不管情人之間夫妻之間再怎麼吵.鬧..
都不能拿小孩威脅或出氣..
小孩何其辜..
希望往後你能剋制住這點不拿小孩出氣..
出事了..可是刑事罪..
你自己請多+三思..
人家常說君子動口不動手..
希望你能切記..
2016-01-26 4:0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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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6-19 7:05 am
感謝各位給她(板主)的建言,我也該死心了!我很痛恨,痛恨我自己看不清楚這女人,(我現在是邊打字,邊流淚...)你們大家說我可惡可恨都沒關係,就算要告我也沒關係!因為心已經死了!真的好痛!
我就是板主所說的那個【會威脅的男人】,放心!我會原諒她的,我也不會再繼續跟她吵了,我真的很傷心!我對她說的話,就連他家人什麼跟什麼我都沒公佈,她居然已經公佈了,我所有的檔案資料,這就是我付出六、七年的感情生活,所愛上的女人,當她跟家人相處不好的時候,我去規勸她,要她好好跟家人溝通,當她心情不好的時候,我理會她,但是卻得到冷淡發脾氣,都好幾次在大馬路上,大辣辣的辱罵你,羞辱你,我好像跟死人一樣,不去在乎別人的眼光,而我在乎的是她...要她回家...不要發脾氣了...十次吵架幾乎每一次到最後都是我去哀求她...全都計算我身上的錯,但是今天...
居然為了這樣子,去公佈我的資料過去檔案,大庭廣眾之下又再次羞辱我【你們大家聽好:我就是犯過錯做過牢的...我家境就是窮沒錢...我也有信用不好的紀錄...我也是連手機都辦不出來的人...】我就是該死是不是啦...你們大家說阿...一個離過婚.被關過.所以紀錄都不好的人...是不是該死啦...
我今天會這樣子跟她說話...到底是為了什麼...為了她...為了求她回來...因為她這個人就是這樣子...(如果有需要看清楚這個人...歡迎來信...內容絕不增加任何其他的東西...一五一十的對大家說)我跟她認識了六七年...我這六七年...只要吵架就是我在認錯...她不會管你...是不是在公共場所...她不客氣的當場就羞辱妳的...就在大街頭上...如果換做是你...你們誰承受的了...告訴我阿
放心...我不會告她...公開把我的過去總總資料秘密說出來...應該那是我這六七年以來換來的...感謝了...感謝大家了...想知道所有真正的答案...到時候...我會公佈在我的部落格...總之...到那時候...也是應該我不再的時候了...我真的好傷心...好難過...愛上了妳...六七年...不管在怎樣子的吵...只是說說...都不敢去做...主要還是因為...心裡面還深愛著...我就六七年的感情生活...然後我卻換來這樣子傷害...我今天被大家知道了過去...我該死!
軟弱的跟她說...她瞧不起...用個性脾氣跟她說...她更火大...她脾氣發的更大...
沛緹!謝謝妳了!真的認識妳到今天,我才知道我錯了,對妳百般的容忍體諒,我卻換來這樣子的羞辱,前幾天我打字懇求妳回來,妳回答了我什麼,算了,我不多說了,我只能夠說...我現在看到這樣子...我真的好傷心...心好痛...這就是我花用了六七年的時間,所換得來的感情生活,放心...我不會就這樣子死的不明不白的...我會將所有的總總...這六七年以來所發生過的大大小小的事情...都紀錄在我的部落格上...當部落格一完成...也將是我離開的時候...心真的好痛...為了跟妳生活...我不聽人家的勸告...為了跟妳生活...我堅持離開家鄉...居然最後換來這樣子
大家多多支持板主吧...反正我只是個...犯過錯被關過.家境窮的跟什麼一樣.任何資料檔案都很不好的...爛人...該死的人
在此我保證...從今以後...我絕對不會在吵妳在煩妳了...因為一個死人...他是絕對不會吵的...這傷害真的好大...一個沒用的男人...像這樣子...被她自己深愛過的女人...這樣子的傷害...活著還有意義嗎...............
麻煩妳跟弟弟(我的兒子)講,他的爸爸就像他媽媽說出來的那樣子...【做過牢、不良紀錄一堆、紅單卡債都沒繳連辦個手機、機車都不行,跟元配生的兩個小孩自己都養不起,一個還給他爸媽養他元配也被他搞到紀錄不良還替他坐牢,最後元配丟下小孩離去...】爸爸是個廢人...

2009-06-18 23:40:07 補充:
我也在這邊公開承認...我當天也摔小孩!敢做就敢當!因為不需要不承認...我也承認在差不多五年前的時候...我打過她(板主)...但是我也承認...我對她放太多感情了...我就是甘願被她誣辱...

2009-06-19 00:27:24 補充: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007052007149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507070108584
這是板主她家人問過我的話...我到知識+上提過發問紀錄...這是她爸媽在開玩笑的嗎?那是幾年前發問的請看清楚...這些都是假的嗎?難道我對她...所付出的也都是假的嗎?

2009-06-19 00:28:05 補充:
算了...你們大家要怎樣子來看我都沒關係了...真的...心...好痛

只是不想讓大家看她再即時通上回覆我的訊息的答話內容而已...反正都

已經誤解了...我無所謂了...

我真是太傻了...還想懇求她回來...

2009-06-19 00:36:03 補充:
放心...從今天開始...我不會在對妳說...都是妳跟妳家人的不是...我祇怪我眼睛沒看清楚而已...
都到什麼狀況了...我還是心想...等妳氣消了之後...妳應該會回來的...我太傻了!

2009-06-19 00:52:18 補充:
(2009/6/13 下午 05:43:46): 6.7年來 你也沒改變什麼阿 還不是都爆發出來 我當初所講的 沒一健做道(2009/6/13 下午 05:47:07): 做了? 菸戒了嗎? 小孩還不是一樣帶再身邊(2009/6/13 下午 05:49:22): 你這樣拼 是能存錢嗎
(2009/6/13 下午 05:49:53): 你做這工作 做到你死為止 連一塊錢都存不到
【5 月 21 日 算了,生個屁阿,任他胎死腹中,生出來也沒人要,生出來也是個**啦,幹 】●這是妳在我的msn留下的狀態列上的訊息

2009-06-19 00:55:43 補充:
是我太傻了...

2009-06-19 00:58:27 補充:
好了...到此為止了...我真的不想在這樣子下去了...妳家人都是對的...我永遠都是錯的...當我死後...真相就會公佈了...讓大家去看吧...都被妳這樣子搞了...我還需要怎樣嗎...我還去懇求什麼嗎

我知道當妳看到我在這邊發言...一定是把我的話給踢除的...沒關係...反正都被妳公佈到這樣子了...無所謂了

2009-06-19 01:00:58 補充:
放心...我不會去對妳提出什麼告訴的...是我錯在先...是不聽人家勸告離開妳...然而我輪落到這樣子的下場...我活該我無話可說

2009-06-19 01:08:50 補充:
回答 ★〃宏 ..§ 的訊息
我如果要是像你說的那樣子的話...我不會為了去接她...沿路一直狂飆車...太慢去接她...還要在台北大街上...被她羞辱...我也不需要早上9點到晚上9點(大致上的時間)外出去工作...我不是出去玩的...
如果今天是妳(你)的女朋友(男朋友)...當你(妳)在大台北街頭被羞辱...妳(你)會怎樣呢...
請你(妳)告訴我答案好嗎?

2009-06-19 01:17:47 補充:
我要是那種靠女人工作賺錢,而躺在家裡面算錢的男人的話,我幹麻上來台北,自取取辱,你會嗎?
今天是我被吃的死死的...並不是她...
太慢去接送她上下班...當場不高興...三字經送你.......妳(你)承受的了嗎?
當她要求你要拋棄你的小孩跟她在一起的時候......妳(你)受的了嗎?
當你帶著她出去...去到朋友那邊...結果她擺個臭臉給你的朋友看......妳受的了嗎?
當她在大廷廣眾之下...羞辱罵你....妳受的了嗎?

我全部都承受了...我都得到過了.......你們可以嗎

2009-06-19 01:19:54 補充:
好啦...算了...不想再說那麼多了...反正我就是被她這樣子搞過...
我花了六七年的時間對她...到現在我還是依舊...好想她懇求她回來...結果我得到什麼...被刺裸裸的公開...你們受的了嗎...
我承受的了...因為心...被她傷的好深...又很痛!

2009-06-19 02:03:20 補充:
剛開始看到這一篇說真的...好氣...但是氣...又能夠如何呢...是我自己活該...被她報復的阿...

2009-06-19 02:04:06 補充:
說到工作...我做到累的跟什麼一樣...她自己都很清楚...有時候累到吃飯...吃到坐在那邊不動了(度估睡著了)...有時候累到連洗澡都沒洗...就睡著了...我那麼拼命是為了我自己嗎...我一天才只花費不到150元...有時候把三餐當作一餐在吃...我為的是什麼...我朋友曾經即時通要找我聊...結果他幫我回覆了...他不動了(睡著了)...這我到底是為了誰阿...我不想改變經濟狀況嗎...為何我就甘願一天最餓的時候...只吃一碗20元肉噪飯或是雞肉飯...我為了我自己嗎?我什麼都往自己的肚子裡面吞...我活該
這些事情她都是知道的

2009-06-19 02:09:52 補充:
原本一天的收入不到500到700之間...現在一天的收入都可以到達900到1000多...以現在的經濟狀況...誰自己可以單靠自己的力量去做到...
就算我在累...有時候她...盧我一下...要去哪逛...我沒陪她去嗎...
有時候累到澡都沒洗...就睡著了...她自己也是知道的阿...叫我叫到她抓狂...因為真的是很累...但是這樣子的累...講真的...是直得的...因為付出所得到的看的的都是真的錢...不怕被倒...不怕被欺騙...

2009-06-19 02:21:34 補充:
先前說到要幫小孩準備東西...她淡淡的回了一句話...又還沒到...現在太早了...現在在這邊說...我都沒準備
當懷了小孩的時候...我記得很清楚...那天是我接送她下班的時間...她抱著我...然後說到小孩跟誰姓阿...她想要女生阿...要叫什麼名子阿...公證會不會很麻煩阿...種種之類的話題...我也回答他說...現在經濟暫時還不夠好...先用公證的...日後再補請客就好了(這問題剛好也跟先前教導過她的老師談過...人家也是說...這樣子可以阿...兩個人一起努力)...

2009-06-19 02:25:21 補充:
她回來...我會虐待她...老實說...我不被虐待就算不錯了...我還虐待她...問問她...看她是怎樣子對待我的...生起氣來...脾氣一上來...就什麼話都不說...我說了好多好多...都是我一個人在自言自語...她連理會都不理會...你(妳)說...換成是你...你覺得會怎樣呢...

2009-06-19 02:33:40 補充:
我也不是把兩個人的相處當作兒戲...我重視她...比我重視我自己還要重...什麼都是依她...然後我得到什麼呢...就是這樣子...她只會跟你說...說了沒用...可是實際上...我跟她有溝通成功過的紀錄...她不吵不鬧的時候...真的很可愛...我就算腳讓她躺到發麻了...還是會讓她躺讓她撒嬌...我最喜歡的就是這樣子...然後兩人就能夠好好的說說話.....但是這樣子的次數...好少...每次都是得到她的脾氣來對我...先前他還對我說過...當她不爽的時候...要我不要去招惹她...讓她好好安靜一下...但是呢...現在說...我都不理會她...很矛盾

2009-06-19 02:52:53 補充:
我不需要跟我朋友說她的不是...是她自己做出來的...按照最近的來說...去到人家那邊...擺個臉色給人家看...人家原本是想說...前一天一起出去遊玩吃飯...看看臉色會不會好看一點...想說她腳很腫會不會很痛...結果人家看到她的臉色...話就吞回去了...不敢再過問

2009-06-19 02:53:05 補充:
這也不是一次兩次的了...記得當初...我以前的公司...五一勞動節招待我們去澎湖參加花火節...三天兩夜的活動...直到了第三天要回程...居然被導遊說...哇...這三天下來...今天要回去了...終於看到妳笑了...那時候身為男朋友的我...只能夠在旁邊尷尬的笑著...換做是你...你會怎樣呢...這些人都還沒死...可以問的到是不是這樣子

2009-06-19 02:57:38 補充:
我只是去過問說...下面的問題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509060610498

因為當初是她爸媽的問題...所以我才去問人家的...那人家是因為在我講解之後...對我說的看法...我又何需要到處去說呢...如果要那麼難看...當我到她公司去送貨的時候...人家在對著我說恭喜...我還需要自己扛他們的問題嗎

2009-06-19 02:59:42 補充:
因為她爸就說了...我們之間沒有任何關係存在...光靠這一句話...我還需要去理會他們嗎...我還需要去幫他們扛嗎...但是我沒有說...也是一樣尷尬的笑著對人家說聲...沒有啦...謝謝...換做是你...你會怎樣子去做呢

2009-06-19 03:01:59 補充:
好了算了...不說那麼多了...她的脾氣就是這樣子...我在這邊越說越多...她就越不高興...搞不好就踢除我的了...
我就是傻...傻的可憐...笨的可憐...一個35.6歲的人...被一為21歲的女生搞的亂七八糟的...我白癡我**...我活該...真的心好傷痛

2009-06-19 03:08:16 補充:
若有誰需要我跟她的即時通上的談話內容的...請寫信來...我會把事情原原本本的轉貼讓你們看的...誰誤會誰都會清清楚楚的了...現在都是我背...錯都是我...沒關係了...我苦等後到的答案就是這樣子....好感慨!

2009-06-19 03:16:38 補充:
我是不是在跟你爭小孩...答案都很清楚的了...我已經重複好幾次對你說過了...是你自己不想去聽去看...妳根本不懂我的想法...早在一起的時候...我就跟你說過了(我那時候應該有寫信給你的...但是現在我的那些信件...都被妳刪除丟掉了)...我好想跟你好好有個家庭...我負責外...讓你負責內...下了班...回到家...可以吃到你做的飯菜...這些我很早就跟你說過了...但是你當作了什麼呢

2009-06-19 03:19:36 補充:
我當然知道阿...因為我家境窮阿...我養不起他阿...所以我一直就有跟你說過了阿...我爸媽也說了阿...小孩就跟你家姓阿...這在我家族又不是沒有過...(俗話說的...抽豬母税阿)...但是你們的反應呢...是怎樣子呢...

2009-06-19 03:23:50 補充:
妳說阿...當初我是不是在說...那至少也要跟我家人說一下呢...那是你爸一直堅持說...我們又沒婚姻關係...為什麼要去說呢...那想請問...我家雖然窮...但是這小孩身上是不是也有留著我家的血脈呢...不需要跟祖先說一下嗎...簡單又方便的事項...你們不去做阿...一直堅持著...我爸媽的年紀也比過妳爸媽的年紀阿...今天就是不知道是什麼原因...妳爸媽就是不對我爸媽說清楚阿...這也就是妳爸媽先不尊重我爸媽的原因開始的阿...算了...說這些也是沒用...

2009-06-19 03:28:22 補充:
算了算了...不說了...反正你都把我赤裸裸的公佈了...再說下去也是沒用...但是你放心...我不會去對你提告什麼的...都已經公開了...那又如何...我又不是被妳第一次...羞辱的了......就是只對你心腸太軟...是我自己活該...輪落這樣子的下場.......我只是說說...就是沒對你做過....公佈什麼的.教訓什麼的.人家也是好心幫我而已...算了...現在說都來不及了...

2009-06-19 03:30:57 補充:
妳要怎麼去說我...怎麼去看我都無所謂了
對妳...心太軟了...被妳一而再再而三的...羞辱
我自己活該

2009-06-19 04:56:18 補充:
我白痴我活該...只會說...不敢去做...讓妳這樣子來汙辱...

為的是什麼...還不是考慮到妳...結果...

多做解釋又有什麼用...都被妳講了...還要一直替妳去擔當...

挖人家的痛苦的地方...不錯喔...大家都很好嘲笑喔...

今天我替她想了那麼多...居然是獲得這樣子的嘲笑...

笑吧...大家笑吧...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2009-06-19 05:02:30 補充:
我要是沒考慮到妳...我會被妳玩弄...我要是沒考慮到妳...我今天有需要那樣子去求妳嗎...當我去求妳的時候...妳是什麼態度...那是我應該的

樣樣去替妳想...我居然穫得被妳嘲笑玩弄

我先前打過妳...之後呢...是被妳打...被妳抓傷到滿身是傷...我存證下來了...但是我有拿出來威脅妳嗎...

到現在都沒有任何一樣拿出來過...沒有任何一樣證據拿出來威脅過妳過...

當妳偷偷刪除我的信件...我又有說什麼嗎...妳傳給我威脅我放棄小孩的資料...我有拿出來讓人家看過嗎

2009-06-19 05:08:43 補充:
有種這邊不要刪除阿...不要踢除我的發言阿...繼續傷害我阿...傷大一點...

認識了六七年...每次吵架...妳都是說了什麼話...有用什麼來威脅我...妳敢對大家說嗎

我都已經被妳報警過兩次了...被驅趕兩次了...我只是簡單的想把話說清楚...妳一直逼迫我...但是到最後...我又用什麼威脅妳嗎...

2009-06-19 05:20:44 補充:
今天我承認...我摔過小孩...如果真要摔死的話...我還需要放下嗎...為何不用力摔阿...因為死了...今天就不會被人家拿來羞辱...因為被抓去關了...就是沒有被關...所以我才痛苦...
你們要報警...趕快報啦...我已經都過不下去了...被妳這樣子來這羞辱...還有什麼話可以說...
我恨我自己...沒用...就是不敢對妳威脅去做到該做的事情...結果才在這邊被妳這樣子羞辱...妳羞辱夠了嗎...不夠的話...還可以繼續阿...連我家族祖宗十八代...都說阿...沒關係阿...

2009-06-19 05:23:19 補充:
我事事樣樣都替妳著想...妳居然毫不考慮做了...謝謝妳...
妳好好記住...永遠記好...一個大笨蛋大傻瓜...曾經為了妳...做了什麼事情


爸!媽!我對不起你們!你們好好這顧那兩個小的...原諒我的不孝...我今天為了這個女人...害你們間接的被傷害...我很對不起!請你們原諒我!我沒臉再見你們!

2009-06-19 22:09:18 補充:
為了妳這種女人...想不開...真是不值得...還好今天有人歸勸我...要不然真的為了這種女人而想不開的話...真是大大不值得...

反正我敢作敢當...不像某些人...敢作敢說...就是不敢當...換來的是一句...那是開玩笑的...真好笑...因為大家不知道阿...當然你們說的算阿...反正我完成我心情點滴的部落格之後...大家去看...就會知道了...

懶的理會了...看你們要怎樣子在去說我...都沒關係......妳......繼續挖開我的痛處...很爽喔...就是有妳這樣子的人...

可憐之人!必定有可恨之處!
2009-06-18 11:14 pm
當然是要報警
會去給她虐待嗎?
為了孩子也為了你父母
建議你報警~!
告他傷害和虐待幼童
*手機裡他傳來的訊息勿刪除可當作證據*
俗語說
貧窮夫妻百事哀
錢雖不是萬能
但沒錢是萬萬不能~!
另外婚姻不是兒戲
請三思
最後
給你幾个法律相關文條
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也祝福你可以找到真正的幸福
圖片參考:http://l.yimg.com/f/i/tw/ugc/rte/smiley_39.gif





何謂傷害罪?**


  查人之身體與健康,為僅次於生命之個人重要法益,亦為現今法律思潮認為不可侵犯之對象,各國法制莫不致力保護人民之身體與健康,我國亦本於此一宗旨,於刑法訂有傷害罪章,對於侵害身體與健康之犯罪行為,加以追究處罰。故侵害身體與健康,而符合刑法傷害罪之要件者,即有受罰之必要。  




重傷與輕傷如何區分?


  人之身體與健康不容侵犯,故行為害及身體與健康,造成損害者,即屬刑法之傷害罪。惟傷害可分輕重,損失亦有大小,刑罰亦有區別,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條第一項規定「傷害人之身體或健康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第二百七十八條第一項規定:「使人受重傷者,處五年以上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即區別一般傷害與重傷罪。所稱重傷,刑法別有規定,刑法第十條第四項謂「稱重傷者,謂左列傷害:一、毀敗一目或二目之視能。二、毀敗一耳或二耳之聽能。三、毀敗語能、味能或嗅能。四、毀敗一肢以上之機能。五、毀敗生殖之機能。六、其他於身體或健康,有重大不治或難治之傷害。」故傷害他人身體與健康達於上揭規定程度,即屬重傷。 




故意傷害與過失傷害如何區分?

  按刑法第十三條規定:「行為人對於構成犯罪之事實,明知並有意使其發生者,為故意。行為人對於構成犯罪之事實,預見其發生而其發生並不違背其本意者,以故意論。」、第十四條規定「行為人雖非故意。但按其情節應注意,並能注意,而不注意者,為過失。行為人對於構成犯罪之事實,雖預見其能發生而確信其不發生者,以過失論。」是刑法對於故意或過失,有其認定標準。簡言之,凡是出於傷害之意,進而實施傷害行為者,即可認為具有傷害故意,一旦造成他人身體或健康之損害,即屬傷害既遂。如行為人無害人之意,但未注意自己行為,因而造成他人身體或健康之損害,即屬過失傷害,車禍為其適例。  




如何保留傷害之證據?

  司法機關認定事實,須憑藉證據,不可專擅推斷,否則有違人權。而關於傷害罪之認定,自以身體或健康遭受侵害為要件,有無受害,自以醫師之診斷為據,故醫師所做成診斷證明書,為實務上最常見之證據,如無從經由醫師診斷開立證明書,則對於受傷部位加以攝影做成照片或錄影帶,亦為常見有效之證據方法。同時最好能有證人親自見聞傷害事實,俾利明確認定傷害確為某人之行為所造成。  








2009-06-18 15:15:16 補充:
父母虐待未成年子女成傷,應如何救濟?
  按父母固有保護教養未成年子女之權利義務,然於必要範圍內,仍得懲戒子女(民法第一千零八十五條參照)。然非表示父母可隨意毆打子女成傷,如父母逾於必要範圍毆傷子女,除應負刑事罪責外,其最近尊親屬或親屬會議,得糾正之;糾正無效時,得請求法院宣告停止其權利之全部或一部(民法第一千零九十條)。

2009-06-18 15:16:00 補充:
哪些被害人可以聲請保護令?**
  家庭暴力者,係指家庭成員間實施身體或精神上不法侵害行為,其不法侵害行為之狀態甚廣,包括傷害、恐嚇、言語污辱、妨害自由、強拍性愛過程、不法侵入住宅、毀損財物、強姦、或暴力行為足以引起精神或肉體上之痛苦在內。所謂家庭成員,包括下列各成員及其未成年子女:配偶或前配偶、現為或曾有事實上之夫妻關係、家長家屬或家屬間關係者、現為或曾為直系血親或直系姻親、現為或曾為四親等以內之旁系血親或旁系姻親、亦即採擴大家庭成員之定義,讓婚姻關係、家庭關係、同居關係中受到家庭暴力行為之人,都可以受到保護令之保障。  

2009-06-18 16:13:21 補充:
會去給她虐待嗎?=回去給他虐待嗎?
2009-06-18 10:26 pm
報警吧~

把他恐嚇妳的事都錄音起來~

或者他來的時候就報警!
2009-06-18 10:08 pm
請報警,立刻報警。

就算他沒有做,也已構成恐嚇。傷害幼兒,也已經構成犯罪,就算他只是嚇嚇你,有那個意圖就不對了,趕快在傷害還沒更大之前,報警吧!!難道你要他真的做出來才要打算嗎?
其實如果不想離開,同居也可申請保護令。只是看這個情況,誰曉得會不會有更大的傷害發生?小孩都被他傷害了,你還在等什麼?等他真的受更大傷?還是等家人不測?
快報警吧!!!不要再等了!!不要想說他只是氣話,也不要想一些他會改變的夢,請早點脫離這種人!!
2009-06-18 9:55 pm
都沒說他自己,做過牢、不良紀錄一堆、紅單卡債都沒繳

連辦個手機、機車都不行,跟元配生的兩個小孩自己都養不起,一個還給他爸媽養

他元配也被他搞到紀錄不良還替他坐牢,最後元配丟下小孩離去

他想和好,卻又一直放話恐嚇威脅要一起死,該怎辦?






都知道牠是這種人了還要跟牠在一起,何必呢?
難道男人不壞女人不愛是天性嗎?還是賤性?
回去牠身邊能幹麻?
被吃死死,妳出去賺錢,牠躺在家裡數鈔票
這種人看多了,離開是最好的選擇,以免以後後悔更多。
 
(原諒我用這個牠,原諒我不把牠當人看。)
2009-06-18 9:52 pm
女孩別傻了
爭回妳自己的權利
對自己好一點
如果你要回她身邊 會不好過

報警吧 相信你可以的 :)
加油^^!

收錄日期: 2021-04-26 17:0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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