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同類貨品的barcode一樣,所以cwb citysuper"do"到係屬於citysuper而且懷疑未比錢,現場因為無CCTV所以睇唔到全個經過,警察雖然話信我朋友,但因為保安實牙實恥一定見到,依家要上法庭起訴,雖然個barcode system有漏洞,但律師意見話針對呢個point而成功打甩既機會好微,但好ng好堅持唔認?唔認罪打唔甩會判得更加重。
而且打落去價錢不菲,(atleast 7-8萬)朋友屋企afford唔到,如果認罪判自簽保守行為機會大ng大?
p.s朋友年滿18,兩盒化妝品只值$80,在學期間缺點都無個,無案底,有校長老師的人格擔保,有做過義工,(請問拎過D獎狀有無用嫁?)
更新1:
自簽保守行為,NG留案底
更新2:
家庭背景沒什麼大問題,那如果認罪判自簽保守行為機會大ng大?
更新3:
被告人及証人的口供在上面有提到,保安(証人)實牙實恥話一定見到朋友曾經係貨架拎過化妝品落黎,行左一陣放左落袋。 而朋友(被告人)因為去citysuper前係去見工,帶了三,褲,和高跟鞋和一堆雜物當中包括兩盒化妝品(數個月前在沙田citysuper買的),在行citysuper高跟鞋突出袋外需要整理,包括拿出兩盒化妝品,而因為整理過後朋友在未有化妝品放回袋中前,曾在化妝品架上拿下化妝品(跌左落地然後汁返放回架上),之後因為走到另一貨架因為想看真product,當時又sense到自己拎住兩盒化妝品,又拿著雨傘和袋,所以將兩盒化妝品放回袋中。 估計就算打落去法官大多相信保安多於朋友..
更新4:
現在的問題是,citysuper嘅barcode係無分不同分店的,昨天做過實驗,分別從沙田citysuper和在九龍塘買過(已付款)的同一牌子產品,在cwb的citysuper"do"完仍要付款,即是"do"barcode只會recognize到貨品種類,而recognize不到是那間citysuper的貨。
更新5:
1.如果是第一類無刑事案底的簽保守行為,朋友需要認罪嗎? 2.有"認同案情但不認罪"的選擇嗎? p.s朋友數月前單張已掉了。
更新6:
我所指的是沒有刑事案底的簽保守行為。
更新7:
同埋我想問邊個係檢控商?citysuper定係落案的警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