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有限公司問題

2009-06-18 6:28 am
我是幫一位朋友問的

他與3位朋友合資開左一間有限公司, 係有關電子服務的
但其中一個partner, 改左佢地網上客戶帳戶系統的密碼和收埋d重要機件, 呢個partner係負責呢個係統運作, 所以其餘3個人都無法處理...
現在, 他話要攞哂d錢, 和另外3個partner包括我朋友處於僵持狀態,

現在另外3個partner已決定唔繼續做, 因為都做唔到野...亦都相信歸唔到本, 但有限公司既條文寫明4個合夥人簽名結束間公司才有效, 但問題係呢個出賣佢地既股東未必會現身, 甚至願意在結束公司的文件上簽名, 那他們有咩途徑可以結束呢間公司, 或者用什麼方法可以對付呢個扣起佢地收入account既人呢?

謝謝!

回答 (3)

2009-06-22 7:29 am
✔ 最佳答案
答: 將一間香港有限公司清盤或解散, 專業的會計師, 幾乎是不可或缺, 有時候, 尚需律師事務所, 從旁協助。
有兩種解散途徑 (能清還所有債務):
1.) 撤銷公司註冊
除了能清還所有債務外,該公司必須
- 公司的所有成員均同意撤銷該公司的註冊;
- 公司從未開業或已停止營業3個月以上;
- 公司將不會開始/重新營業;
- 公司已出售所有存貨、物業及證券;
- 公司沒有未清繳的債務包括利得稅、物業稅、印花稅、商業登記費及與該等稅項有關的罰款及法庭費用;
- 公司沒有在稅務條例下尚未完成的責任,包括未交回稅務局巳發出的報稅表、以書面通知稅務局局長公司就任何課稅年度應課稅但未收到有關年度的報稅表;
- 公司沒有尚未回覆稅務局已發出的任何查詢;
- 公司的評稅沒有尚未完結的反對或上訴;
- 公司沒有未遞交公司註冊處的周年申報表。
則可向稅務局及公司註冊處申請撤銷公司註冊。收費約為港幣2,000-3,000元。公司除名需時約數月完成,但完成後,該公司之債權人有權對該公司繼續追收債項。
2.) 正式清盤
香港有限公司之清盤費用為港幣15,000-20,000元 (以只擁有少量資產為準則)。清盤需時約一年。完成後,該公司之債權人不能對該公司繼續追收債項。
參考: NET + 月光光
2009-06-20 4:56 am
可以試下去找企業策略顧問,
咨詢一下應該用咩方法處理...

如果無相熟企問, 可以試下去呢個blog睇下先 : http://demonsay.blogspot.com/

個blogger叫Demon, 本身係頗為出色的企業策略顧問, blog入面寫好多商業上的文章, 睇完覺得合你心水先找佢都未遲, email問的話應該唔使收錢, 因為我有朋友試過

blog名叫 《DemonSay》, 都幾型
2009-06-20 4:41 am
找律師及會計師問會保章很多


收錄日期: 2021-04-15 19:40:25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90617000051KK02143

檢視 Wayback Machine 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