盜竊/偷竊罪的有效追究期限?

2009-06-17 10:34 pm
相信有唔少人於年少時都試過被朋輩引誘, 犯下一D 小錯, 好似o係士多偷o野咁. 雖然係小錯, 但都係刑事罪行.

請問如果當時冇被人捉到, 但事隔多年後先被揭發事件, 受害人又可否追討賠償呢? 偷竊者又是否須負上刑事責任呢?

除了當時人(偷竊者、受害人) o既口供外, 已冇任何證據留底, 咁會唔會告得入呢?

有冇話事發幾多年後, 受害人不得追究呢?

回答 (1)

2009-06-17 11:43 pm
✔ 最佳答案
刑事案件係無追訴期限嘅, 亦無限定受害人幾多年後不得追究. 你三十年前犯案, 三十年後都重可以拉你 / 控告你.
好例子係: 神父孌童案 (發生在廿幾年前) 同最近嘅父親亂倫案 (發生在15年前).
咁當然, 事隔咁耐, 冇乜證據, 告得入機會當然細好多. 但未必一定告唔入! 以上兩例子, 都係成功入罪嘅.
受害人亦可在被告被判有罪後憑裁決書以民事方式入稟法庭追討賠償.
參考: Veni - Vidi - Vici

收錄日期: 2021-04-25 23:43:06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90617000051KK00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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