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上班不知點跌下做成工傷,八院做手術,
目前一年假紙亦就黎到,公證行開始﹕找我
和解,亦說工傷在醫院報告可能是本身問題~
亦說可能叫人和我一起覆診.
想問一問:1-勞工處說`顧主/保險唔詔工傷?
2-勞工處亦有叫我念念和解?
3- 勞工處說只可能是工傷,目前都不很定?
4-如和我點為合理?
5-我找乜人才可幫我?
6-公證行說問題是我要陪五分四比顧主是否?
更新1:
但公證行說問題在我身上要陪五分四比顧主 (是否有這問題出現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