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地在兩年前以正式離婚,之前一家三口申請公屋,之後分左户,兩年來關係時好時壞,起初離婚是我提出,因為他有好幾年都無比錢我,成日話生意唔好無錢(送貨司機),其實錢不是重點,頭一年返工放工生活正常,出去玩都有電話來比我同講比我知,再之後開始每晚唔回家食飯,講電話鬼鬼鼠鼠,係房仲要鎖門,兩三點唔見,電話無個打比佢又唔接,一星期三晚唔見左人,問佢去邊唔返,喝大左係車瞓天光喎,有車就無人,展轉兩年多,十年感情,但我忍唔住最後只好離婚。
前一排大家分別都上樓(公屋),仲係同一區,佢仲幫我手打點,有一次我上去佢新屋坐下,睇下佢d傢俱同燈,佢講買得好平,還同我去買~就出事了,我地發生左關係,之後最近一次有又做錯事,我地之前兩年無同樣事情發生過,雖然佢現在女朋友係我地之間第三者(係未離婚前),但我心満有罪惡感,最後見佢時我問我算係咩,佢話你做返阿二,我就火起啦!當初大婆唔做現在換轉~~~~~~~~~~~
你地可唔可以講我知,發生咩事同佢心想d咩呀!!!!我應該點做好呢!!!!!!!!!!!!我還有少少愛這個人,但現在我又算是咩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