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滿酬金是否可以用來抵消遣散費

2009-06-15 11:33 pm
本人在現公司工作了兩年半,月薪制,薪金9500, 合約中講明每做滿12個月就有9500元的約滿酬金,現被公司裁員遣散,公司以書面通知我,給我一個月的通知期(即整個六月份),遣散費會用之前發放的約滿酬金來抵消,若不足以抵銷全部遣散費公司再另外補足,由於我未碰過如此做法,所以向熟識勞工法例的專業人士請教,請問此做法是否合法?由於六月份的通知期我都有返足工,我是否都會獲得六月份的薪金?萬分感激!

回答 (2)

2009-06-16 1:01 am
✔ 最佳答案
其實不是裁員,應用中止合約來結束你們的關係會比較恰當。
你工作滿一年,就有一個月的約滿酬金,那你六月份的工資一定會出給你,再假設你每年的合約是由一月一日起計算,即你的約滿酬金是:9500*6/12=4750。除非你合約中有訂明,「必須」工作滿一年才會約滿酬金,否則,這筆應是你應得的款項。
2009-06-16 1:07 am
年終酬金同遣散費係兩條數,唔可以用作底沖.
因為,合約講明你做滿一年可以有約滿酬金,因為僱主提前解僱,所以你係可以按比例取回合約上訂明的比例約滿酬金同比例有薪大假;就算合約上另有條講未滿一年就冇都冇用,因為勞工法例上有基本規定,合約條件低於勞工法例,便以有法例為主,這是法例給予的保障.
而且,你一樣可以得到遣散費,因為你已經超過二年任職期,依例一樣可以攞到遣散費.
如果僱主有異議,可以去勞工署協調,不過見你提供資料睇,個僱主都算OK,講清楚應該會比.


收錄日期: 2021-04-23 21: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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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90615000051KK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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