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後, 想要再爭取扶養權 可能嗎?

2009-06-15 9:04 pm
在93年因受到前夫家暴 最後協議離婚, 離婚後監護權歸男方.
因為當時我沒有工作 也沒有資產,男方家境優渥因此二個小孩均歸男方所有, 其中一位是腦麻.
當時的我有拿到法院給的保護令.
而男方有外遇妄想症(已確定).所以自認離開後就沒有可以相象的對象了.
事過五年 男方的精神狀況並未有好轉, 在教育上 我很擔心小孩受到不良的影响.
二位小朋友分別是小五 及 小四(腦麻).
目前男方的情況是:
沒有工作.
精神狀況不佳, 情緒不穏定.跟特教老師的溝通也出現問題, 小孩也因此由社會局藉入 例為專案 在追綜.
目前我的情況是:
有一份正常工作, 及穏定的收入( 可是我在國外)
我想的只是在小孩進入青春期的這一段期間, 我可以陪他們一起成長, 因為深怕小朋友會受爸爸的影响.
以我對男方的認識及害怕的程度, 我無法以正常的溝通方式跟他交談, 如果我以法律途徑 我的勝算有多少 要多久時間呢?

回答 (5)

2009-06-15 10:15 pm
✔ 最佳答案
妳這訴訟不好打.
雖然男方那邊教導小孩觀念及方式妳沒有辦法接受.
雖然男方本身自己沒有工作.
但是男方的家境聽妳說似乎還不錯.所以妳這訴訟不是太好打.主因是因為妳在國外.如果想要打改定監護權的訴訟.除了要去說明妳的環境是適合小孩的之外.還要就妳在國外工作的部分加以說明.才有機會將小孩的監護權拿過來.以上是我的一些個人經驗.提供妳做為參考.
結論:
我雖然不清楚妳為了什麼執意要打這場訴訟.但我可以知道的是.這兩個小孩的監護拿到以後.妳就一定會是蠟燭兩頭燒.妳的私人感情生活勢必也會有所影響.建議妳考慮看看是否可以透過其他方式去做一些改變.因為妳要的不是希望小孩不要受到爸爸的影響嗎?從父親身上下手.說不定會有所改變.妳考慮看看吧.有需要法律諮詢的話.可以打電話到協會詢問.02-85228298張先生
2009-06-16 8:40 am
重點是妳人在國外;誰能代妳照顧孩子呢?您的親人嗎?有工作的話勝算有就蠻高的.時間要看對方家人有沒出面跟你搶監護權吧;有問題再提問
2009-06-15 9:32 pm
如果你可以拿出證明
對方已經沒有撫養能力或不堪扶養的權利
就可以向法院提出扶養權再審的訴訟
問題是你如何提出新的事證
來證明你是可以撫養小孩的
而對方已經失去原先的優勢
首先~~~
你在社會局已經留下證明
社會局的資料可是詳細的證據
再來~~~
委請律師幫你申辦接下來的手續
這部分可能要花錢
如果有困難可以去法律扶助基金會
申請有沒有義務律師願意幫助您
將資料收集齊全就可進入訴訟階段
依你目前的狀況
應該會有相當不錯的把握
但是~~~~
還是建議您
一切都是以小孩好為前提
拿回監護權不是把小孩從父親那裡奪走
有條件的讓小孩與父親見面
是比較合乎人性的
當然也要對方夠理性~安全
剩下你得自己斟酌
2009-06-15 9:20 pm
我想如果離過婚的朋友

假如要繼續爭取小孩子的扶養權的話

我想應該是可以的喔

因為畢竟法律是一個平等喔

所以只要努力去爭取

我相信到最後

法官一定判給想要去爭取孩子的爸爸或是媽媽喔
2009-06-15 9:11 pm
我認為你的勝算絕對很高,通常法院也是很通人情的

更何況現在的狀況是你有工作而不是男方

如果是我為了小孩無論如何都會在試試看,無論結果如何

當然我是認為你的勝算大很多的 希望有幫到你

收錄日期: 2021-04-26 17: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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