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是個期貨營業員,在市場上的投資績效算是尚可,
有客戶想委託我幫他們操作投資,
雙方以立契約的方式,每個月固定給他們1%的報酬,
其餘多的盈餘就歸我,但我要保證他們的本金不能受到虧損,
若雙方都認同,請問這樣的契約可以成立嗎?
有任何違法的地方嗎?
對我而言除了投資的風險還有什麼風險嗎?
請熟悉相關法令的專家們幫忙解惑,謝謝!
收錄日期: 2021-04-26 18:2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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