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政府而又勝訴既 案例 (20分)

2009-06-14 7:40 am
我想要哩一類既案例,愈多愈好,
同埋,如果個法官判政府輸,
個官會唔會有潛在危險?
政府會唔會係某程度上控制住法院?

PS, 要係香港既

回答 (2)

2009-06-14 9:00 am
✔ 最佳答案
告政府而又勝訴既 案例,實在太多,如:

Ng Ka Ling and Others v Director of Immigration (FACV No.14-16 of 1998)

Chan Kam Nga and Others v Director of Immigration (FACV No.13 of 1998)

Director of Immigration v Chong Fung Yuen (FACV No.26 of 2000)

Leung v Secretary for Justice (2006) 4 HKLRD 211

Secretary for Justice v Chan Wah (2000) 3 HKLRD 641

EOC v Director of Immigration (2001) 2 HKLRD 690

Gurung Kesh Bahadur v Director of Immigration (FACV No. 17 of 2001)

至於被政府告而政府敗訴,更係一日到黑都有

個官唔會有潛在危險。香港係法治社會,人身安全唔使驚。對個官仕途亦唔會有影響,因為法官唔係由政府任命,對法官作任何處分亦係由終審法院首席法官或 / 及有關法院級別嘅法院領導法官去處理,並非由政府決定。

香港向來司法獨立,政府並不能控制住法院。例如吳家玲案中,政府敗訴,卻對法院施壓,法庭雖然另出了一判詞,但態度強硬,無視政府要求,最後政府為了推翻判決,唯有用人大釋法

2009-06-14 01:35:01 補充:
sorry...應係EOC v Director of Education
夏正民法官於案中判升中派位機制對女生構成歧視,但之後仍能升職 (原訟庭--> 上訴庭)。夏正民亦於Leung v Secretary for Justice

2009-06-14 01:35:08 補充:
裁定禁止21歲以下男同性戀者肛交的法例違憲
2009-06-14 9:00 am


孫明揚:倘中環填海敗訴 全盤放棄
灣仔北填海裁定不合法



去年保護海港協會首度引用《保護海港條例》,阻止政府進行灣仔北填海工程,在高院獲判勝訴。政府後來不服上訴,終審法院以首席法官李國能為首的五位法官昨日頒布判決書,一致裁定保護海港協會勝訴。

城規會錯誤詮釋條例
根據判決書指出,維多利亞港是公有資產,亦是天然世襲財產,必須受保護,《保護海港條例》中有一個「不准進行填海工程」的推定,以確保海港受到保護。政府委任的城規會過去對推定的詮釋,是將填海帶來的公眾利益,與保護海港兩者互相衡量,若前者較後者重要,便可推翻推定,為填海開綠燈。判決書直指這個詮釋明顯錯誤,與當日的立法原意背道而馳。
判詞認為正確的詮釋,是必須要證明填海工程「有凌駕性公眾需要」( Overriding public need),才可推翻推定。只有當前迫切的需要,才能視為凌駕性需要,若填海以外還有另一個可行辦法,就不能把填海工程定性為有凌駕性需要。城規會錯誤詮釋條例,因此被判敗訴,灣仔北填海計劃發還城規會重新考慮。
當年以立法局議員身份一手促成《保護海港條例》立為法例的保護海港協會主席陸恭蕙,昨日在終審法院首席法官李國能親口宣判協會勝訴時,喜上眉梢,不但與法律代表握手道賀,又向記者席報以微笑。
民間保護維港的爭鬥還沒有完結,保護海港協會與政府將於下月再打一仗,進行中環第三期填海的司法覆核。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局長孫明揚回應終審法院判決時說,政府會迅速依法檢討灣仔北填海草圖,而中環三期填海工程在下月聆訊前,政府仍會繼續暫停原定計劃的打樁工程,但他指終審法院的定義比原先的寬鬆,他有信心中環三期填海可以符合終審法院的要求。








孫明揚:塞車將更嚴重
孫明揚續說,政府在灣仔北填海計劃已經上訴失敗,下月的中環填海第三期若再敗訴,政府就不會進行灣仔北及中環第三期填海,但代價是中環的塞車問題也會愈來愈嚴重。
孫明揚認為政府昨日的敗訴,不應簡單看成是輸贏問題,最重要是終院澄清法律觀點,日後的填海計劃便有清晰的指引。不過,填海計劃的進度肯定會大大阻延,政府會按終院判詞指引去重新規劃灣仔北及東南九龍填海。
對於該宗糾纏多月的灣仔北填海訴訟,孫明揚不肯透露政府付出多少費用。他已致電保護海港協會主席陸恭蕙邀請她下周會面,以了解該會就灣仔北及中環三期填海計劃還有甚麼意見。



2009-06-14 01:03:52 補充:
香港法治意識較好,就算法官判政府輸,政府都要尊重判決,不可因此而迫害法官,皆因司法獨立。

2009-06-15 15:17:01 補充:
下面位博士級:其實我來學野........
參考: 蘋果日報2004年01月10日

收錄日期: 2021-04-13 16:40:36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90613000051KK02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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