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年期間, 我媽及細佬联名有一物業(持有人), 按揭用渣打Bank,檐保人(browers) 係我及細佬,
2001 年我申請破產, ( 之前欠了渣打Bank咭數 )
2005 巳解除破產, 最近家人賣樓, 渣打Bank列出咭數,耍扣起30多萬元
破產期間,銀行由始至終未通知及無任何信件通知本人及物業持有人,
請問渣打Bank可以這樣做嗎 ?
謝謝
收錄日期: 2021-04-13 21:1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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