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薪金利息如何計算

2009-06-13 9:38 am
本人在舊公司工作了個半月便辭職,依足法例提早7日通知期比舊僱主,last day是在上月27日,但直至今天(12/6)仍未收到應有工資,亦已催促過3次仍一拖再拖,我是否可以求助勞工處?此段期間的利息是如何計算?一般需時多久才可取回全數薪金呢?
更新1:

如果我經勞工處代追薪金,僱主能否代close file才支付欠薪呢?請知道的麻煩幫幫忙解答

回答 (1)

2009-06-14 12:15 am
✔ 最佳答案
工作未滿四星期,每星期不少於18工時,未具連續性合約,法例規定辭工是無須通知期的,你提早7日通知僱主辭職並不違法,但不能說是依法例,依法例就沒有須要7日前通知僱主辭職。
支付終止僱傭合約的款項
僱主須盡快支付僱員應得的所有解僱補償。除遣散費外,僱主最遲要在合約終止日或合約到期日後7 天內支付解僱補償。
僱主須在接獲僱員所發追討遣散費的通知後 2 個月內支付遣散費。
違例與罰則
僱主如果未能在僱傭合約終止日或合約到期日後7 天內支付工資,須就尚未清付的款額支付利息給僱員。
僱主如故意及無合理辯解而不依時支付解僱補償給僱員,可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35 萬元及監禁3 年。(節錄自《僱傭條例簡明指南》第八章http://www.labour.gov.hk/public/pdf/wcp/ConciseGuide/08.pdf )
目前僱主已超過7日制期未支付薪金給你,你可到勞工處舉報,勞工處自會採取相應行動。
拖欠薪金利息如何計算?
答:要先知道拖欠薪金數額、 拖欠日期,才能計算,你去勞工處求助,勞工處職員會協助你計算。
如果我經勞工處代追薪金,僱主能否代close file才支付欠薪呢?
答:僱主一日未支付欠薪或案件未轉介勞資審裁處,個案都是不會完結,仍會繼續跟進。
決定去勞工處求助前,可先致電1823查詢有關勞工法例及去勞工處求助的手續。


收錄日期: 2021-04-29 16:2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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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90613000051KK00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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