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分別協奏曲、奏鳴曲、聖樂

2009-06-12 2:46 am
請問如何分別協奏曲、奏鳴曲、聖樂???????????????????????????????????????????

回答 (2)

2009-06-12 8:37 pm
✔ 最佳答案
協奏曲(concerto),指一件或數件獨奏樂器和樂隊協同演奏,既有對比又相互交融的作品。 用一件樂器者又稱「獨奏協奏曲」,用幾件樂器者又稱「大協奏曲」。 通常為三個樂章,但也有僅一個樂章的協奏曲。
第一樂章為奏鳴曲式,一般是快板,戲劇性的。一般沒有引子,直接由樂隊進入呈示部。呈示部有兩個,第一呈示部由樂隊演奏;第二呈示部由獨奏樂器和樂隊共同演奏。在再現部接近結束,收束的時候樂隊暫停,由獨奏樂器即興演奏華彩段,以展示演奏者的技巧。有時因為演奏者過於炫耀,會脫離原曲的風格,所以從貝多芬開始,一些作曲家也會預先寫好華彩。

第二樂章一般為三部曲式,常為柔板,慢板或行板,一般具有抒情性的歌唱性質,。

第三樂章為迴旋曲式,急板,歡快而富有技巧,常為舞蹈性質或節日歡慶性質。

協奏曲的獨奏樂器可以是任何常見的不常見的樂器,常見的如小提琴,大提琴,鋼琴,像中提琴協奏曲,管風琴協奏曲,各種管樂器協奏曲就相對少見了,更少見的還有低音提琴協奏曲,打擊樂器的協奏曲等等。除了一件獨奏樂器的協奏曲,還有一些協奏曲為兩件,三件甚至四件獨奏樂器和樂隊創作,且不像大協奏曲那樣整體地處理這些獨奏樂器和樂隊的關係,這樣就有二重,三重協奏曲等(如勃拉姆斯的Duo Concerto, op.102,貝多芬的Triple Concerto, op.56)。


奏鳴曲(Sonata)是種器樂音樂的寫作方式,此字彙源自拉丁文的sonare,即發出聲響。在古典音樂史上,此種曲式隨著各個樂派的風格不同也有著不同的發展。奏鳴曲的曲式從古典樂派時期開始逐步發展完善。19世紀初,給各類樂器演奏的奏鳴曲大量出現,奏鳴曲儼然成為了西方古典音樂的主要表現方式。到了20世紀,作曲家依然創作著給樂器演奏的奏鳴曲,但相較於古典樂派以及浪漫樂派的奏鳴曲,20世紀的奏鳴曲在曲式方面已有了不同的面貌。

古典樂派時期的奏鳴曲大多是由三或四個樂章組成,除了少數例外,這個時期的多樂章作品中的第一樂章,一定是快板,而且是採用「奏鳴曲式」創作,其調性則是樂曲的主調。第二樂章通常是和第一樂章形成對照的慢板,曲式並無一定,可以是二段式(體)、三段式(體)、或者是變奏曲等。在由四個樂章組成的奏鳴曲裡,第三樂章多為小步舞曲(minuet)或是詼諧曲(Scherzo),這兩種曲式都是三段式(體),速度通常是中等到快速的範圍內;如果樂曲由三個樂章組成,第三樂章則會有終章的氣勢。第四樂章要具備終結全曲的氣勢,必須能和第一樂章互相呼應,作曲家偶爾會採用「奏鳴曲式」或是生動活潑的「輪旋奏鳴曲式」創作。

2009-06-12 12:37:50 補充:
聖樂是藉著彈奏音樂和獻唱,帶領會眾將焦點集中於神身上。詩班員要盡力做到最好,不是要得人的掌聲或稱讚,乃是為神的榮耀來事奉。詩班員在崇拜中擔任祭司的角色,藉著獻上嘴唇的祭,要透過美妙的聖樂樂章,讓受苦的得安慰、軟弱的變為剛強……

2009-06-12 12:41:35 補充:
協奏曲
歷史上最早將「協奏曲」這個字應用在音樂曲式上的,是四百年前,文藝復興時代的音樂家加布里耶;當時協奏曲最大的特色就是以器樂來為人聲伴奏。 一直到18世紀以後,協奏曲才完全脫離為聲樂伴奏的地位,而走向由獨奏樂器跟管弦樂團相互對答的新型態。到了19世紀的浪漫樂派,協奏曲作品數量更是達到前所未有的高峰,不但樂曲的難度處處考驗演奏者的技巧,獨奏樂器所能夠展現的音色,也發揮到極致。而幾乎所有浪漫派作曲家都曾經寫過重要的協奏曲,成為不朽的經典名作。

聖樂大概是讚美神的樂曲

2009-06-12 12:41:58 補充:
奏鳴曲
奏鳴曲(Sonata)這個字最早出現在16世紀中期,原本的意思是指「聲音的片段」。當時的「奏鳴曲」沒有明確的組合形式,只要是器樂曲都可以稱為「奏鳴曲」。到了18世紀古典樂派時期,作曲家開始重視樂曲動機的轉化,發展出明確的「奏鳴曲」形式,其中包含三個或四個速度不同的樂章。由於「奏鳴曲」的結構簡單明瞭而容易使用,很多樂曲的形式,都以「奏鳴曲」作為譜曲的藍本。像是:交響曲、協奏曲以及室內樂,都可以看成是另一種形式的「奏鳴曲」。隨著時代變遷,「奏鳴曲」已經由單純的器樂曲演變成具有主題、發展與再現的複雜曲式了。
2009-06-16 3:36 am
協奏曲(concerto),指一件或數件獨奏樂器和樂隊協同演奏,既有對比又相互交融的作品。 用一件樂器者又稱「獨奏協奏曲」,用幾件樂器者又稱「大協奏曲」。 通常為三個樂章,但也有僅一個樂章的協奏曲,舒曼將自己這樣的作品稱為「小協奏曲」,以及樂章更多的協奏曲。
巴洛克時期的意大利作曲家確定了協奏曲的形式,並創作了大量的大協奏曲(如科列里的Concerto grosso in g minor, op.6 no.8),和以小提琴協奏曲為代表的獨奏樂器協奏曲(如維瓦爾蒂的四季協奏曲concerto for violin and strings, the four seasons)。巴赫給出了處理獨奏樂器和樂隊的不同方式。
協奏曲在意大利由當時流行的三重奏鳴曲作為基礎改進而來的。最先出現的是大協奏曲,作曲家托列里以樂隊中的兩組樂器分別擔任「主奏部」、「協奏部」,替代原來三重奏鳴曲三聲部之中的兩個高音部,突出了「主奏部」和「協奏部」這兩個聲部之間的對比。科列里將這一嘗試真正變成了音樂史上濃墨重彩的一筆。
巴洛克時期的協奏曲格式分為所謂的教堂協奏曲(cancertida chiesa)和室內協奏曲(concerti da camera即宮廷風格協奏曲的意思)。教堂協奏曲通常有慢板序曲作為前導,其後跟隨快板賦格樂段,快慢樂章交替,較為莊重;室內協奏曲通常用阿拉曼德,庫朗,小步舞曲,薩拉班德,吉格等舞曲作為樂章,風格較為輕快,其實後來的創作中二者的差別並不大。
維也納古典樂派時期,莫扎特大幅度提升了獨奏樂器的地位,同時為自己的協奏曲創作了華彩,他最終確立了C.P.E.巴赫開創的第一樂章採用雙呈示部的奏鳴曲式這一規則,把第三樂章寫成迴旋曲式,確定了協奏曲的形式(如第20鋼琴協奏曲,Concerto for piano and orchestra no.20, KV.466),而貝多芬則把協奏曲作為整體加以構思,開創了樂章間不間斷過渡,以及作曲家事先寫定華彩的先例(如第5鋼琴協奏曲,Concerto for piano and orchestra no.5, op.73),他也提升了獨奏樂器的地位,並進一步加強第一樂章的分量(如小提琴協奏曲,Concerto for violin and orchestra, op.61)。
浪漫主義時期的協奏曲更加註重獨奏樂器技巧的展現,後來出現了大量炫技性的協奏曲作品,獨奏樂器和樂隊的平衡逐漸被打破(如帕格尼尼的小提琴協奏曲Concerto for violin and orchestra no.1&2, op.6&7)。浪漫主義作曲家的協奏曲也更注意旋律的優美可歌,注意樂曲的技巧性以及對於內心世界的表達。
貝多芬在他的創作中加強了協奏曲的戲劇表現力,強化了獨奏樂器與樂隊之間的聯繫以及對音樂素材的分享,特別是使主題得到了真正的交響發展,這些努力都在勃拉姆斯那裡得到了繼承和進一步的發揚(如勃拉姆斯的Concerto for piano and orchestra no.2, op.83)。
進入20世紀之後,協奏曲的創作變得越發多樣,既有新古典主義者按照傳統模式,追求古老精神的作品(如斯特拉文斯基的Concerto for piano and wind instruments),也有完全打破傳統結構的作品(如普朗克的Concerto for Organ, Strings and Timpani),甚至還出現了為聲樂和樂隊創作的聲樂協奏曲(如格里埃爾的Concerto for Coloratura Soprano and Orchestra, op.82)。


2009-06-15 19:36:47 補充:
奏鳴曲(Sonata)是種器樂音樂的寫作方式,此字彙源自拉丁文的sonare,即發出聲響。在古典音樂史上,此種曲式隨着各個樂派的風格不同也有着不同的發展。奏鳴曲的曲式從古典樂派時期開始逐步發展完善。19世紀初,給各類樂器演奏的奏鳴曲大量出現,奏鳴曲儼然成為了西方古典音樂的主要表現方式。到了20世紀,作曲家依然創作著給樂器演奏的奏鳴曲,但相較於古典樂派以及浪漫樂派的奏鳴曲,20世紀的奏鳴曲在曲式方面已有了不同的面貌。

2009-06-15 19:37:13 補充:
奏鳴曲在十七世紀初是指為一或二件旋律樂器,以及一個數字低音(Figured Bass)聲部而寫的樂器作品,也就是一種重奏曲。巴洛克時期的奏鳴曲主要有兩種,「獨奏奏鳴曲」(solo sonata) 以及 「三重奏鳴曲」(trio sonata)。由於在這個時期的樂器曲均有一個低音聲部存在,因此,參與演奏的人數並非其名稱上的數目。

2009-06-15 19:37:45 補充:
巴洛克初期的奏鳴曲可由單一樂章或是多樂章而組成,當時的樂章尚未有固定的排列順序及形式,奏鳴曲的樂章可自由的跟舞曲混合。17世紀中開始,奏鳴曲可供不同場合使用之需而分為「教會奏鳴曲」 (sonata da chiesa) 以及「室內奏鳴曲」 (sonata da camera)。「教會奏鳴曲」的風格較嚴謹,大多是由注重對位法的樂章而組成;「室內奏鳴曲」則在前奏曲後接上舞曲,風格和曲式都自由許多。從這個時候開始,「教會奏鳴曲」在樂章的排列順序上漸漸有了規範----四個樂章,各樂章的速度為慢─快─慢─快。

2009-06-15 19:38:07 補充:
到了科萊里(Arcangelo Corelli 1653-1713)時期,他數量豐富的小提琴奏鳴曲作品更是奠定了「教會奏鳴曲」的排列順序。「室內奏鳴曲」雖然還是沒有固定的樂章數目及順序,但是也開始沿用轉換樂章時變換速度這個規則。

小提琴在巴洛克初期是最被看重的一種旋律樂器,因此當時有大量的小提琴奏鳴曲出現,此外,還有無伴奏的小提琴奏鳴曲存在。在此種曲式中,又屬巴赫所做的六首小提琴無伴奏奏鳴曲、組曲最考驗演奏者的技巧。

2009-06-15 19:38:18 補充:
至於鍵盤樂器方面,早期的鍵盤樂器奏鳴曲數量並不多,一直到巴洛克盛期,由D.史卡拉第(Dominico Scarlatti 1685-1757)寫下數百首單樂章的鍵盤奏鳴曲之後,此類奏鳴曲才躍升為主流。

受到啟蒙時代的理性思考所帶來的影響,典樂派的音樂無論是在創作風格或是技巧上都和巴洛克音樂形成了強烈的對比。由於此時期的音樂家開始運用簡明的曲式從事創作,導致曲式的結構在古典樂派漸漸確立成形。這個轉變也為奏鳴曲帶來了固定的創作形式。
古典樂派時期的奏鳴曲大多是由三或四個樂章組成,除了少數例外,這個時期的多樂章作品中的第一樂章,一定是快板,而且是採用「奏鳴曲式」創作,其調性則是樂曲的主調。

2009-06-15 19:38:28 補充:
第二樂章通常是和第一樂章形成對照的慢板,曲式並無一定,可以是二段式(體)、三段式(體)、或者是變奏曲等。在由四個樂章組成的奏鳴曲裡,第三樂章多為小步舞曲(minuet)或是詼諧曲(Scherzo),這兩種曲式都是三段式(體),速度通常是中等到快速的範圍內;如果樂曲由三個樂章組成,第三樂章則會有終章的氣勢。第四樂章要具備終結全曲的氣勢,必須能和第一樂章互相呼應,作曲家偶爾會採用「奏鳴曲式」或是生動活潑的「輪旋奏鳴曲式」創作。上述的曲式結構在十八世紀後期成為固定模式,海頓、克萊門蒂、莫扎特以及貝多芬的多樂章作品,均採用此格式創作,克萊門蒂的Op.2是第一部真正的鋼琴奏鳴曲。

2009-06-15 19:42:26 補充:
浪漫樂派的奏鳴曲大多數仍保留古典樂派所傳承下來的四個樂章的形式,但是和古典樂派的奏鳴曲相比,此時期奏鳴曲的樂曲長度明顯的增加了許多。在曲式方面,古典樂派的曲式結構仍被採用,但是大多數人僅約略遵循曲式的規範,有的作曲家將曲式的結構完全拓展開來,有的作曲家則省略部分結構。

聖樂是藉著彈奏音樂和獻唱,帶領會眾將焦點集中於神身上。詩班員要盡力做到最好,不是要得人的掌聲或稱讚,乃是為神的榮耀來事奉。詩班員在崇拜中擔任祭司的角色,藉著獻上嘴唇的祭,要透過美妙的聖樂樂章,讓受苦的得安慰、軟弱的變為剛強。


收錄日期: 2021-04-19 14:3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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