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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奏曲(concerto),指一件或數件獨奏樂器和樂隊協同演奏,既有對比又相互交融的作品。 用一件樂器者又稱「獨奏協奏曲」,用幾件樂器者又稱「大協奏曲」。 通常為三個樂章,但也有僅一個樂章的協奏曲。
第一樂章為奏鳴曲式,一般是快板,戲劇性的。一般沒有引子,直接由樂隊進入呈示部。呈示部有兩個,第一呈示部由樂隊演奏;第二呈示部由獨奏樂器和樂隊共同演奏。在再現部接近結束,收束的時候樂隊暫停,由獨奏樂器即興演奏華彩段,以展示演奏者的技巧。有時因為演奏者過於炫耀,會脫離原曲的風格,所以從貝多芬開始,一些作曲家也會預先寫好華彩。
第二樂章一般為三部曲式,常為柔板,慢板或行板,一般具有抒情性的歌唱性質,。
第三樂章為迴旋曲式,急板,歡快而富有技巧,常為舞蹈性質或節日歡慶性質。
協奏曲的獨奏樂器可以是任何常見的不常見的樂器,常見的如小提琴,大提琴,鋼琴,像中提琴協奏曲,管風琴協奏曲,各種管樂器協奏曲就相對少見了,更少見的還有低音提琴協奏曲,打擊樂器的協奏曲等等。除了一件獨奏樂器的協奏曲,還有一些協奏曲為兩件,三件甚至四件獨奏樂器和樂隊創作,且不像大協奏曲那樣整體地處理這些獨奏樂器和樂隊的關係,這樣就有二重,三重協奏曲等(如勃拉姆斯的Duo Concerto, op.102,貝多芬的Triple Concerto, op.56)。
奏鳴曲(Sonata)是種器樂音樂的寫作方式,此字彙源自拉丁文的sonare,即發出聲響。在古典音樂史上,此種曲式隨著各個樂派的風格不同也有著不同的發展。奏鳴曲的曲式從古典樂派時期開始逐步發展完善。19世紀初,給各類樂器演奏的奏鳴曲大量出現,奏鳴曲儼然成為了西方古典音樂的主要表現方式。到了20世紀,作曲家依然創作著給樂器演奏的奏鳴曲,但相較於古典樂派以及浪漫樂派的奏鳴曲,20世紀的奏鳴曲在曲式方面已有了不同的面貌。
古典樂派時期的奏鳴曲大多是由三或四個樂章組成,除了少數例外,這個時期的多樂章作品中的第一樂章,一定是快板,而且是採用「奏鳴曲式」創作,其調性則是樂曲的主調。第二樂章通常是和第一樂章形成對照的慢板,曲式並無一定,可以是二段式(體)、三段式(體)、或者是變奏曲等。在由四個樂章組成的奏鳴曲裡,第三樂章多為小步舞曲(minuet)或是詼諧曲(Scherzo),這兩種曲式都是三段式(體),速度通常是中等到快速的範圍內;如果樂曲由三個樂章組成,第三樂章則會有終章的氣勢。第四樂章要具備終結全曲的氣勢,必須能和第一樂章互相呼應,作曲家偶爾會採用「奏鳴曲式」或是生動活潑的「輪旋奏鳴曲式」創作。
2009-06-12 12:37:50 補充:
聖樂是藉著彈奏音樂和獻唱,帶領會眾將焦點集中於神身上。詩班員要盡力做到最好,不是要得人的掌聲或稱讚,乃是為神的榮耀來事奉。詩班員在崇拜中擔任祭司的角色,藉著獻上嘴唇的祭,要透過美妙的聖樂樂章,讓受苦的得安慰、軟弱的變為剛強……
2009-06-12 12:41:35 補充:
協奏曲
歷史上最早將「協奏曲」這個字應用在音樂曲式上的,是四百年前,文藝復興時代的音樂家加布里耶;當時協奏曲最大的特色就是以器樂來為人聲伴奏。 一直到18世紀以後,協奏曲才完全脫離為聲樂伴奏的地位,而走向由獨奏樂器跟管弦樂團相互對答的新型態。到了19世紀的浪漫樂派,協奏曲作品數量更是達到前所未有的高峰,不但樂曲的難度處處考驗演奏者的技巧,獨奏樂器所能夠展現的音色,也發揮到極致。而幾乎所有浪漫派作曲家都曾經寫過重要的協奏曲,成為不朽的經典名作。
聖樂大概是讚美神的樂曲
2009-06-12 12:41:58 補充:
奏鳴曲
奏鳴曲(Sonata)這個字最早出現在16世紀中期,原本的意思是指「聲音的片段」。當時的「奏鳴曲」沒有明確的組合形式,只要是器樂曲都可以稱為「奏鳴曲」。到了18世紀古典樂派時期,作曲家開始重視樂曲動機的轉化,發展出明確的「奏鳴曲」形式,其中包含三個或四個速度不同的樂章。由於「奏鳴曲」的結構簡單明瞭而容易使用,很多樂曲的形式,都以「奏鳴曲」作為譜曲的藍本。像是:交響曲、協奏曲以及室內樂,都可以看成是另一種形式的「奏鳴曲」。隨著時代變遷,「奏鳴曲」已經由單純的器樂曲演變成具有主題、發展與再現的複雜曲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