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產一問?失業後找到新工作

2009-06-12 1:33 am
本人申請破產時是失業的,但入紙申請後找到工作,依家銀行戶口全被涷結,新顧主問我取銀行戶口出糧,依家點做好呢?都唔知講比新顧主聽我破產會點?希望大家幫下我呀........

回答 (3)

2009-06-13 4:48 am
✔ 最佳答案
本人申請破產時是失業的,但入紙申請後找到工作,依家銀行戶口全被涷結,新顧主問我取銀行戶口出糧,依家點做好呢?
答:你可以直接向跟進你個案的破產管理主任或受託人,說明這個情況。因為你需要一個支薪戶口絕對是一個合理的理由,對方必會接受!到時你跟對方約定一個時間,你依約前往並選定心目中想開戶的銀行(要先選定因不能隨意更改)!對方便會發出一封給你指定銀行的信件,內容是表明署方不反對你開設一個儲蓄戶口(祇限儲蓄戶)!你持有這封信到信內指定的銀行,就可以順利開設戶口以作支薪之用!無須借助家人的賬戶,因僱主通常都不會接受非本人的銀行戶口支薪,以免日後有麻煩!
這是我自己的親身經驗!而且就算在破產令仍未正式頒布時都可以照樣進行!

都唔知講比新顧主聽我破產會點?希望大家幫下我呀........
答:是否告訴僱主你破產者的身分,由你自行決定!理論上大部分行業的從業員,是否破產者並非必要!基本上如非受限制的行業,無需向僱主披露你破產者的身分!但要視乎你的僱佣合約內有否相關的條款和規限!
至於那些行業是破產者不應出任或要作出申報的,請參考下列破產管理署網頁內的資料!




問 :
受託人會否通知破產人的僱主?


答 :




(a)
如果破產人在私營機構工作,受託人不會接觸其僱主,除非受託人在調查和評估過程中認為有此需要。



(b)
如果破產人是公務員,根據《公務員事務規例》第459條,破產管理署署長必須通知破產人所屬部門的部門主任秘書、公務員事務局和庫務署。




問 :
破產是否會影響破產人在若干行業的受僱情況?


答 :




(a)
破產人或許不能在某些行業執業,例如律師、地產代理、證券交易商或出任有限公司的董事。當事人應該諮詢有關專業團體,求取進一步的資料。



(b)
根據《銀行業條例》,在銀行界工作的破產人須通知他/她的僱主。



(c)
至於在其他業界工作的破產人,當事人應該審查他/她的僱傭合約或其他公司文件有否就此作出任何規定。
http://www.oro.gov.hk/cht/faq/faq.htm


參考: 個人作為曾破產者的經驗和理解!希望可以幫到你!
2009-06-16 3:42 pm
唔駛架, 你 call 破產主任就得, 佢會比開户信你, 你去銀行搞就得架...

真係神不知鬼覺架...
參考: 破產人仕
2009-06-12 2:02 am
破產都要生活,你D銀行涷咗,可以比你親人戶口佢先,加一個解釋就可以,如果結咗婚咪用老婆個戶口,我公司都有人出糧用老婆個戶口.
但係你一定要同破產管理署講,如果唔係,公司同你報稅,而你又冇申報有收入就大件事,千萬唔好以為做兩三個月間公司唔同你報可以過骨,有D公司為咗自已出數,一樣照報嗰時又有排煩.
其實,講清楚都冇大問題,第一依家好多人破產,唔係好大件事,第二破產管理署會比够你生活開支,唔會影響你的生活.
最緊要係你自己要比心機做好份工,老闆滿意有工作至有錢.


收錄日期: 2021-04-25 23:10:06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90611000051KK01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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