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為女性及人妻,我明白,最清楚枕邊人個心是否只有自己,有沒有其他人比自己重要,自己其實心裡有數,所以可以點做自己最清楚,其他人,就算至愛親朋也難俾意見。
兩個人可以結合是一種緣份,而可否相處幾十年就要看彼此如何處理大家的關係。
婚姻是一個承諾,承諾信守一生,無論生死也互相照顧,彼此尊重。但是一紙婚書並非一張賣身契,不必一結婚就與六親斷絕關係,大家還是可以與親友有聯络,如果你所發現的只是他們有來往,其實並無問題,這是正常的社交(當然是否如此,外人很難知道),如果只是如此而矣,你就似乎太敏感,也難怪他會如此不滿,須知每個人都有個人空間,都同樣要受尊重,你的不信任,就令他感到不被尊重。
我也明白假如並不信任他,要你長此忍受下去是件痛苦的事,但是你既然說為了個女,怎不嘗試去理解同接納他的朋友,其實異性朋友也不過是朋友,舊女友也只是過去式,不要一定代表有什麼特別關係,但是不放開你的心結就會影響你們的夫妻關係,就是忍下去都沒有好結果。
正面一點的做法是去面對佢,嘗試可以相約他的朋友一起玩,這樣表明你是他妻子,叫其他人知難而退,而且男人愛面子,太太大方得體,自然開心,日後就樂意俾你識他的朋友,講多些他的事你知。
大家可以開心見城,才能互信,關係才會長久。
其實,你都同他婚都結左,應該給多一些信任他,唔好成日想埋一邊,總以為他想搞婚外情!如果他真的不愛你,大可以不用找藉口,直接話出去見她們!他可以話是唔想你咁多心,所以就用藉口出去!
你地都生埋仔啦,看來你們都有七年的結婚生活!七年的夫妻,說長不長,說短不短,難道真係沒感情在嗎?有時做夫妻是需要有自己的個人生活的!你當給他一個私人的空間囉!沒謂為左D咁的事,而影響左你地之間的關係,夫妻最緊要講信任的!你就當為左你的女兒,就忍埋去!當你親眼看到他與別的女人上床,才跟他離婚都沒遲的=.=!你最好等到你的女兒長大到成人(即十八歲)才好離婚,因為兒童的幼年生活是十分需要完滿的家庭去支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