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一位老師因為不符合升等條件要被革職.
可是這位老師教學認真頗受同學愛戴,
而且平常也很關心系上或是學生的問題;
只因為剛好有一篇論文來不及在期限內發表而被認定不合格,
結果就要被趕走了,真的很可惜.
雖然現在大家開始連署,可是這個東西又能發揮多大效果?
希望各位能多多提供有用的建議讓我們留下這位好老師好嗎?
p.s:我是被這位老師當掉,目前重修的笨學生
更新1:
To:linda 根據本校的組織規程規定... 本校各級教職員工均由校長聘(派)任 那這時候投書給校長有用嗎? 還是說有什麼法律條文(教育人員或是勞資法之類的) 是可以更明確的指出有效的方法? 因為現在還沒看到評議會議紀錄, 我找不到更多的線索, 所以只好先概括性的問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