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工傷事故想要私下和解,需要符合《僱員補償條例》的規定,如果工傷病假超過7天,或涉及永久喪失工作能力,法例根本不容許僱傭雙方私下和解,必須將個案呈報勞工處,並依據條例作出補償的程序。
僱主唔俾你報工傷,就一定係有問題,仲要簽署不作追究的協議,就肯定係有詐;最離譜就係分期支付賠償,絕對係有蠱惑啦!
因為如果和解協議內容違反勞工法例,此協議的合約性就會失效,到時僱主唔俾賠償唔通你搵錢請律師告佢咩!萬一呢間公司係有限公司,佢一執笠你就一個仙都攞唔到添呀!
1 . 盡快聯絡勞工處《僱員補償科》呈報工傷個案
香港辦事處(港島、離島及香港以外地區個案)香港軒尼詩道 130 號修頓中心 16 字樓1605 室
九龍辦事處(九龍、西貢、海員及政府僱員個案)九龍長沙灣道 303 號長沙灣政府合署 10 字樓1007 室
荃灣及葵涌辦事處(葵涌、青衣、荃灣、屯門及元朗區個案)荃灣西樓角道 38 號荃灣政府合署 6 字樓
沙田辦事處(沙田、大埔、粉嶺及北區個案)新界沙田上禾輋路 1 號沙田政府合署 2 字樓239 室
2 . 可以,法例規定僱主必須於工傷意外發生後14天內向勞工處呈報,如果超過14天僱主沒有呈報,受傷僱員便可以直接向勞工處呈報!
3 . 非常、極之、十分、很不合理!
如有任何相關疑難,可瀏覽本人對其他工傷個案的解答:
http://hk.knowledge.yahoo.com/my/my_answer?show=HA00528400
或直接網上來信查詢,能力範圍定必盡力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