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退股的問題?

2009-06-09 5:45 pm
我與兩位董事,合共三人開設的公司,近年生意不足,於是我與另一名董事決定退出,我們的股份分別為本人(49%), 第二名董事(50%),第三名董事(1%). 現在以下問題,請求幫忙解答.

1) 如果第二名董事先退出,其股份會如何分配呢?
2) 我應何時退股呢? 可否跟以上董事同時填報退股書呢?
3) 第三名董事已決定繼續經營,他可否獨自保留做有限公司的董事呢?現時開設有限公司,是否需要至少兩人才能開設呢?
4) 如公司清盤,身為公司董事,在法律上需要付上什麼責任? 個人的聲譽及信貸又有何影响?

希望以上的問題,能夠有專業的人士或相關經驗的同業,提供意見.

回答 (2)

2009-06-11 8:47 am
✔ 最佳答案
1)有限公司的退股不是填報退股書就可以.因為有限公司是以股份形式成立,所以第二名董事需要把持有的股份轉讓給予你或第三名董事才可以算是完成.
2)你應該和第二名董事,在同一時間把你持有的股份轉讓給予你或第三名股東.在股份轉讓後,第三名董事將會擁有(100%)的股份,因為你們已經不是公司股東,你們兩人應該同時辭任董事.
3)這麼要查看公司章程和綱領是否需要至少兩位董事和股東.如果是需要至少兩位董事和股東都可以把公司章程和綱領修改公司章程和綱領至一人.
4)如果公司清盤,公司董事或股東沒有什麼責任,因為有限公司是有限責任的,除非你們以前有簽署一些需要個人担保的文件,如向銀行貸款的担保信等
參考: 我是會計師
2016-02-03 10:43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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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錄日期: 2021-04-13 16:4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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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90609000051KK002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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