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離職後,立刻開同類形公司,是否犯法?

2009-06-09 3:27 am
我原本做緊一間美容院(黃埔花園),最近已離職!
打算自己開一間美容院,但選擇的地點,係土瓜灣,
與(黃埔花園)相差25-30分鐘路程.

現在舊公司說假如我在同區開張,佢會出律師信俾我!

而當我入舊公司時,有簽過一張員工手則(我冇詳細睇內容)!

問題1:黃埔花園與土瓜灣,是否同區?(因為佢話同區,就要告我)

問題2:就算係同一區,個距離咁遠,係唔係告得入?(十九條街咁遠喎!3公里至4公里遠喎!)

問題3:如果要告我,我點算好?

回答 (1)

2009-06-13 6:27 am
✔ 最佳答案
而當我入舊公司時,有簽過一張員工手則(我冇詳細睇內容)!
答:如果你當日簽署的員工守則內列明,你在離職後的一段時間內,或不能於跟舊公司同區的地方開設或從事同類的行業!而你又確已簽署的話,那可能會構成問題!
你現在仍保有這份員工守則嗎?還是對交並無副本給你呢?如有則最好請你詳細閱讀一遍!

問題1:黃埔花園與土瓜灣,是否同區?(因為佢話同區,就要告我)
答:理論上不算同區!以香港狹窄的環境計算,如果硬要區分那根本就是叫你不要從事同類的工作!
問題2:就算係同一區,個距離咁遠,係唔係告得入?(十九條街咁遠喎!3公里至4公里遠喎!)
答:是否屬同區由法官判斷!但相信法官認同的機會非常低!

問題3:如果要告我,我點算好?
答:如上所言,區域距離方面的問題其實不用擔心,因為要合乎常理!反為重點是你曾簽署的員工守則內有否列明,你不能在短時間內重操故業!假設確有則你或有要遵守的理由!
如果真的被告要上庭,你可以跟法官解釋!黃埔與土瓜灣又豈會是同區呢?說到工作問題,你都要工作以維持生活,而美容這門手藝是你的謀生技能,你不從事這個行業,又如何賴以謀生呢?你已經選擇在遠離原公司的地方工作,如果這樣仍被禁止是否要申請綜援呢?
參考: 個人意見和理解!未必正確!希望可以幫到你!


收錄日期: 2021-04-25 23:0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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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90608000051KK015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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