辯論比賽 - 死刑應執行 (自由選擇正或反方)

2009-06-07 2:31 am
辯論比賽 - 死刑(自由選擇正或反方 )

回答 (1)

2009-06-08 8:55 pm
✔ 最佳答案
主張死刑應繼續存在者,有五大理由:


(一)就人道主義言:


犯罪人罪大惡極,若不判處死刑,可能有再度危害社會之虞。此外,只重視對於犯罪人是否人道,而忽視對於被害人是否人道,實屬有偏。另外,採行適當的執行手段,已屬合乎人道主義之精神。


(二)就刑事政策言:


刑罰之目的固在要求犯罪人悔改向善,但若毫無矯正可能者,為兼顧社會教育及預防犯罪之功能,仍應處以死刑。



(三)自司法實務言


法院之判決雖難免有錯誤,但目前司法程序極為慎重,尤其對於死刑案件,往往再三審理,實已盡最大之可能。



(四)自威嚇效果言


就社會實際面而言,不能否認死刑仍具有威嚇效果。尤其行為人在犯罪之際,對於是否判處死刑,並非全未考量。完全否定其功能,並不妥適。


(五)就被害人立場言:


對於罪大惡極的犯罪人,為實現正義,必須處以死刑,始能平息及滿足被害人或其遺族的心理。


死刑的確有誤判可能、的確野蠻,廢除死刑也的確是世界潮流。世界上有很多國家已經廢除了死刑,但也有很多國家廢除死刑後又恢復死刑的,甚至美國聯邦政府最近才判決奧克拉荷馬市爆炸案的主嫌死刑,打破其自一九六三年來沒有處死任何一名人犯的記錄。由此可見廢除死刑之難。因此,無論死刑存廢之理由如何,是否完全廢止死刑,其實最重要的是民眾看待死刑及刑罰制度的態度。

收錄日期: 2021-05-01 09:4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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