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單買賣既法律問題

2009-06-05 2:03 am
20分題

半年前A先生同B先生買左部相機
售價2000
A先生要求分期付款
時間上A先生無講幾時會俾哂錢, 但表明盡快

到左六月, A已經還左1100
仲有900未還, 但A表明已無力償還, 所以想退回俾B
但因為A可能整花左部相機個鏡, 總之就係影相唔係好清

所以A想加400再俾番部野佢就算, 但係B堅持唔得
然後B話咁上差館, 所以想問


1. 請引用法例, 講出A是否可以係唔拿番錢既情況下俾番部相機B? 而當作取消交易?


2. 跟據第26章的貨品售賣條例 第 22 條 - 風險表面與產權同時轉移 佢講到"但如因賣方或買方的錯失以致延誤交付, 貨品的風險由犯錯失的一方承擔" 咁樣係咪姐係話A整番好部相機就可以俾番B, 而B一定要接受?


3. 如果B堅持唔接受相機, 而A亦無力償還貨款, 咁樣應該點?


4. 如果上到差館, 最後"衰"既會係邊個? 詳解


5. 最後請引用法例指出呢件事誰對誰錯, 如果上到法院, 誰會勝訴?


如果真係答唔哂全部都唔緊要, 我都知我問得幾複雜,
都盡量答啦, 唔該哂
更新1:

如果B叫A將相機拿上去拍賣既, A是否一定要做? 原因

回答 (1)

2009-06-05 6:28 pm
✔ 最佳答案
1. 恕我不能事事引用法例。合約法大體上是普通法 (common law)範圍,而普通法正正是不成文法

現時 A表明會違反合約,接下來如何處理是由 B決定,A無權過問
A想加400再俾番部野B就算,呢個係A解約既 offer,B有權選擇接受與否。如果B同意,合約就此解除。但B有權唔同意。B有權堅持合約權益 (affirm the contract),要求A付全數尾數

仲有900未還,如果B同意A俾800就算,呢個同意係無效既,因為 A實際上無付出 (A賺左 100)。法律上,如想解約,B可以 1)要求 900;2) 要求少於 900 + B指定物件 (如相機)。前題係 B同意如此解約

2. B唔需要接受

貨品售賣條例 s.22只不過講,沒有其他證據下,當物權轉移到買家手上時,風險同時轉移到買家手上。風險是指貨品被破壞、被盜等

此情況下,貨品已交付,物權已轉移到 A手上,風險由A承受。

s.22對呢單case完全無關係

3. A可向法庭申請變賣 B財產還債,或令B既銀行直接向A付款還債。

4. 上到差館,差佬會叫 A同 B走,因為呢單係民事案,唔關差佬事。請上小額錢債審裁處。

5. 上庭既話,A輸硬,無得打,預定要俾 900+堂費。建議快快同 B私底下傾點數

6. 沒有法庭命令下,如果B叫A將相機拿上去拍賣既,A可以唔理,因為部機係 A既財產。

但係如果 A敗訴,B再同法庭申請扣押債務人財產令狀 (Fi Fa Writ),B就可以拎 A部相機去拍賣
參考: 個人意見,不為錯誤負責

收錄日期: 2021-04-19 14:27:18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90604000051KK01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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