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30歲的男士, 如果你認識了女友2年, 打算同居後結婚, 也想確定她的你的結婚對象..
但有一個住屋的問題:
女朋友很久以前已經申請到公屋1人單位, 她跟一只貓住在120呎的公屋單位中, 她跟貓已算剛剛足夠空間住. 若要加多一個男人的話實在擠得很, 加一個人還可以, 但男友的衣服鞋袋真係完全沒有空間容納..
那她堅持這5年內絕不會放棄這公屋單位, 必須會住在這裡. 5年內沒打算租其它別的屋來共住. 我和女友都很窮沒有什麼錢租屋等..所以我只能選擇的就是搬進她的小屋. 只放少量的衣物.(一個膠藍放滿而已)
那你是30歲男的話, 你會怎樣辨?? 你能願意搬進女友的屋. 2人加1隻貓擠在那120呎的小套房嗎? 還是有什麼其它新辨法??? 例如一星期在女友家住3晚, 其餘回老家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