吾友犯了假結婚和重婚罪, 請求幫忙

2009-06-04 1:32 am
佢在5年多前係大陸假結婚, 再係hk結(又係3年多前, 對方都係大陸既), 後來先知有重婚罪, 佢同大陸果2邊講, 2邊都話個証就批, 2邊都唔肯離, 佢可以點做???
更新1:

吾友與阿B結婚時就用吾友的香港ID在律師樓攪的。依家阿B肯離婚, 問題係阿B暫時唔可以黎HK,咁吾友可唔可以上去找一個中國律師攪離婚? (第一個問題) 2. 如果可以的, 要咩文件?手續?搵咩類型律師做定係任何律師都可以??? 3. 如果唔可以係大陸攪, 而阿B暫時唔可以黎HK, 仲有冇其他方法???

更新2:

如果吾友同B單方面離婚,最快的方法係唔係比律師搞???要幾耐左右??? 同埋*最後階段交料俾香港入境處審核*係指幾時??? 有冇D律師專搞依方面AR???可唔可能比D資料ar??? 唔該各位幫幫忙AR, 佢已經日喊夜喊LA.........佢只係想唔洗坐監.........thx

更新3:

吾友更正 : A係話9月左右批都單程, 可能遲D(2-3個月後)有信做覆查。 而B未批都, , 只係今年年尾去到省個都。

回答 (2)

2009-06-05 5:59 am
✔ 最佳答案
我覺得你應該單方面向中國有關部門取消假結婚的A女子居港權,但我相信你要向他們解釋為何取消.自己諗一個大話.
事關你同A女子結婚時,應該是用你的回鄉咭登記結婚 , 但在香港與B女子結婚時就用你的香港ID , 你應立即找一個中國律師攪離婚 , 但第一步先取消A女子來港單程証申請 , 諗辦法取消這個申請,如果唔係真係有排坐, 中國內地+香港都要坐.因為犯左兩邊相關法律.
2009-06-04 4:22 am
佢可以做嘅係 - - - 交帶後事, 然後洗乾淨屁股等坐監.
大陸批單程証, 係會在最後階段交料俾香港入境處審核. 如果大陸交第一個老婆 (A) d 料俾香港, 咁啱香港入境處又處理緊第二個老婆 (B) 嘅申請, 交 B 嘅料俾大陸... 又或者批咗A單程証, 但入境處又收到 B嘅申請, 一入電腦, 就彈咗你朋友嘅ID. 咦, 之前咪批咗佢老婆囉! 唔係喎, 個老婆唔係呢個嘅... 你話會點呢?! 唔使我多講...
假結婚唔係當重婚罪, 而係當詐騙入境處及行使假文件, 最低消費12個月監禁.
而家可做嘅, 只有試吓向 B 提出單方面離婚, 希望在大陸交 A d料俾香港入境處前搞掂, 咁都可以有少少機會甩到身.
但機會不大, 因為阿B會唔會咁順攤? 而且雙方部門一查結婚日期 / 申請日期 / 同離婚日期, 都會知道唔啱數.
參考: Veni - Vidi - Vici

收錄日期: 2021-04-25 23:45:30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90603000051KK01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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