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用期後解僱問題

2009-06-03 6:36 pm
我3月2號開始番新工,佢講到明試用期3個月,
而合約上亦沒有明確的指示(試用期,解僱需知咁)

今日6月3日,但老闆冇同我講過過唔過到試用期問題
如果佢今日同我講話唔用我,
咁我又真係番左超過3個月,(佢又冇同我講到話延長試用果d)
咁佢需要幾多日通知我??(7日定一個月)

回答 (4)

2009-06-03 6:52 pm
✔ 最佳答案
如今日先同你講,照計就過了試用期,如合約冇講明,就按勞工處的不成文慣例,應有一個月通知期,就算僱主不同意,去到勞工處,都是以這個慣例來調解的。
2009-06-03 10:07 pm
仲有,我人工其實係7500一個月,但佢話3個月(試用期內扣起500),過到試用期就會比番我(1500), 咁如果計番佢今日先同我講,佢係唔係要比番1500我同埋一個月既通知期或者代通知金我??

咁佢要比幾多??7000定7500??
同埋係唔係要計埋有薪假既錢比我??
咁應該又點計??我一年有薪假有12日
我3月2號番到6月3 號(今日)

可唔可以幫我計下?? thx^^~

2009-06-03 11:35:43 補充

同埋我想問代通知期同埋代通知金既錢係唔係一樣架??
thx呀^^~
2009-06-03 7:00 pm
照你呢個例子黎睇, 你應該過左試用期, 咁即係話佢要比番足多一個月既人工你..
2009-06-03 6:48 pm
3 個月試用期是依據香港勞工法例. 你是3月2日上班的話,即試用期已過囉. 若果今日或之後,你老闆同你講炒你, 他就要一個月通知期 ( 法例: 如未滿一個月, 就即日通知就可以; 但一個月之後, 而未滿3個月, 就7日通知).


收錄日期: 2021-04-13 16:3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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