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產後有關聯名物業業權問題

2009-06-02 6:12 pm
與母親有一聯名物業,如申請破產後,該物業的業權是否會分割,如母親去世後,該物業的業權是否不會全權歸屬於破產者。若物業的款項由首期至每期供款都是由母親供款,母親那方可否爭取回所有業權。
更新1:

若母親那方已立遺囑,那麼如母親去世時,我的破產令還未解除,是否她那半份業權都不會歸屬於我一方的。破產局不會取我的物業去拍賣。

回答 (2)

2009-06-03 7:38 am
✔ 最佳答案
與母親有一聯名物業,如申請破產後,該物業的業權是否會分割,如母親去世後,該物業的業權是否不會全權歸屬於破產者。若物業的款項由首期至每期供款都是由母親供款,母親那方可否爭取回所有業權。

答:你和母親二人聯名擁有物業!當你申請破產後,物業會被凍結!破產管理署會待你的破產令正式頒布後,你名下的半份業權會被破產管理署充公!但因為你祇有半份業權,而你的母親又並無破產,所以署方是無法強行充公或拍賣你們的物業的!

署方一般的做法是,先要求另一業權人(即你母親),出錢購入你原本的半份業權(現在已歸破產管理署所有)!你們可以看他出價多少才決定是否有興趣和能力購入!曾有個案是署方祇開價五千元(物業原本的價值不詳)!對方當然立即應允!但也有按市價開價的例子!

不管署方開價多少,你母親都有拒絕的權利!當你們拒絕後因為署方無法強行充公全部業權,而半份業權亦無法在市面出售!所以署方祇會把物業釘契,你和母親可以繼續在上址居住!但就不能把物業轉手!如果物業仍在按揭當然要繼續供款!

假設物業供滿!你母親亦百年歸老了!那你母親去世後的業權是否歸破產人所有呢?這問題要分兩部分!第一你假設你母親去世時,你的破產令解除未?如果未則依聯名物業的一貫做法,其中一方逝世後另一方自動擁有全部業權!那仍是破產者身份的你接收了你母親的半份業權,是要上繳給破產管理署充公作償債之用的!這是最不幸的情況!
假設你的破產令已解除!則你原本的半份業權已歸破產管理署所有,但你剛過世母親的半份則仍屬你這聯名持有人所有,署方是不能取走你新近得來的半份業權!祇是你一樣是無法賣樓,除非先跟署方取得還款協議並獲得取消釘契令!

至於物業的首期和供款都是你母親所出,即是你母親是實際的物業持有人,你祇是掛名的業權持有人!你母親能否以此理據去爭回物業?理論上可以,但實行則非常困難,因為要訴諸法律途徑解決,除了證據要充分外,相信律師費用不菲,因你們的對手是破產管理署!
署方決不會輕信和接納你們的這個說法,因為假若誰都以破產者不是實際持有人去抗辯,那豈非可以將大量破產者的資產轉移以逃避償債的責任?而法庭基於保護債權人的權利,是傾向相信破產管理署的一方的,所以除非你的證據非常充分,否則恐怕不易勝訴!

還有樓上網友提到先把樓宇轉名才去申請破產,恐怕無這般容易!破產人要申報過往的資產轉移紀錄,署方最多可追五年前,但一般都是追查破產前一年左右!如果在申請破產前短期內的資產轉移行為,破產管理署有權視作蓄意隱瞞而宣布這些行為無效!要全數追回之餘,相關的人士更或會被告上法庭!所以短時間的轉名行為是無效的,更恐會惹上官非!

2009-06-03 22:11:48 補充:
若母親那方已立遺囑,那麼如母親去世時,我的破產令還未解除,是否她那半份業權都不會歸屬於我一方的。破產局不會取我的物業去拍賣。
答:假設你母親已立遺囑,則百年歸老後她的半份業權,會由遺囑指定的承繼人去承受!
如果這人是你,而你又未解除破產令,則你母親的半份業權便會在轉交你後再被破產管理署充公!
如果繼承人不是你,那祇要這人並非破產者的身分,則破產管理署是無法充公這半份業權的!
參考: 個人作為曾破產者的經驗和理解!希望可以幫到你!
2009-06-02 7:05 pm
我有一位朋友已和她的丈夫離婚, 但其後他的前夫破產, 由於物業持有人仍是他們2人, 結果我的朋友也被拖累要一齊破產, 所以若物業應須供款, 最後先徵詢律師意見, 是否需要於較早時期辦好轉名手續方才申請破產等等, 以免來不及啊!


收錄日期: 2021-04-19 20:4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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