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噁爛的老板和上司,也一定要「順服」他嗎?

2009-06-02 10:59 pm
“在上有權柄的、人人當順服他,因為沒有權柄不是出於 神的,凡掌權的都是 神所命的。”(羅馬書十三章一節)
但是~
“彼得和眾使徒回答說:順從 神、不順從人、是應當的。”(使徒行傳五章廿九節)
知識+裡有一篇回答有提到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009041002040
只有出於神的權柄才是要順服;但是當有權柄的人(老板、客戶)沒有遵行神的旨意善待屬神的人(例如:你),此時他的權柄是出於人,不是出於神,是不需要順服的!


如果你心裡明明知道掌權的人做了不對的事,要不要去順服?
那我們如何判斷權柄由何處而來
如果權柄不是來自於神的
是來自於人的?或來自於撒旦的呢?

人間噁爛的權柄 真的很多
人同此心 也不用我一 一舉例子吧
請問遇上這些情況時
該怎麼做、怎麼拿捏才好呢?
更新1:

TO : 燦爛如光明的銅 有個女性朋友 遭主管性騒擾 摸她一把吧 在性侵的定義裡 騒擾非常主觀 於是她投訴高層 但上司和高層的關係良好 高層不想為了 她私人的利益得失 而影響了階層的運作方便 於是處理這件投訴案的裁奪 就是將她調職 希望她自動走路了事 這種事比比皆是 女性朋友也不可能在事發時 即時把它錄影存証 如何訴諸法律途徑呢? 還可能被告誣陷

更新2:

男性朋友遭上司吃鱉的 也比比皆是 他只要歧見你就夠了 一件事或一個報告要你一改再改 改到你剉屎 但是他根本沒看 還對你咆哮 整到你剉尿 投訴的結果也一樣 訴諸法律也一樣 我只是要說明 權利睡沒睡著 輿論和法律都不一定會幫你 那請問你主張順服嗎? 順服色情狂和專制上司 好像很奇怪吔?

更新3:

TO:富民族 怎麼把老闆換掉 或換老闆呢? 萬一自己能力不好 只會掃廁所呢? 或殘障呢? 能找到的工作範圍不廣 殘障朋友被欺負和歧視的很多啊 一離職小孩就餓死呢? 怎麼把老闆換掉 變成自己是上司呢?

回答 (9)

2009-06-03 2:57 am
✔ 最佳答案
遇上此噁爛的攪擾的時候,就用法律申訴吧!
〝法律不保護權利睡著的人〞
就用法律保護自己,例如有人偷你東西,你就告他竊盜!
此時,你也在行使(((( 羅馬書13章 ))))所說的,
〝刑罰那作惡的。 〞

13:1
在上有權柄的,人人當順服他,因為沒有權柄不是出於 神的。凡掌權的都是 神所命的。
13:2 所以,抗拒掌權的就是抗拒 神的命;抗拒的必自取刑罰。
13:3 作官的原不是叫行善的懼怕,乃是叫作惡的懼怕。你願意不懼怕掌權的嗎?你只要行善,就可得他的稱讚;
13:4 因為他是 神的用人,是與你有益的。你若作惡,卻當懼怕;因為他不是空空地佩劍;他是 神的用人,是●伸冤的,刑罰那作惡的。


13:5 所以,你們必須順服,不但是因為刑罰,也是因為良心。
13:6 你們納糧,也為這個緣故;因他們是 神的差役,常常特管這事。
13:7 凡人所當得的,就給他。當得糧的,給他納糧;當得稅的,給他上稅;當懼怕的,懼怕他;當恭敬的,恭敬他。

2009-06-02 22:35:30 補充:
遇上此噁爛的攪擾的時候,就用法律申訴吧!
〝法律不保護權利睡著的人〞
就用法律保護自己,例如有人偷你東西,你就告他竊盜!
此時,你也在行使(((( 羅馬書13章 ))))所說的,
〝刑罰那作惡的。 〞

2009-06-04 10:56:37 補充:
引用http://www.readingtimes.com.tw/Club/clubbookdetail.aspx?serialno=3127
1995年10月3日,洛杉機時間上午十點,
1.經過長達一年的世紀大審判O.J.辛普森被控殺妻一案,
在全美將近一億四千萬人盯著電視之際宣布了裁決,
因證據不足,陪審團認定辛普森無罪。

這一刻給了美國人民極大的震撼,
這場司法審判給全美上了重要的一課,
即使絕大多數人仍然認為辛普森涉案,
即使社會迷漫著一股正義未得到伸張的氣氛,
然而,美國人選擇維持這個制度,
也選擇了維持這樣的制度背後矛盾與沉痛的代價。

2009-06-04 10:56:50 補充:
2.太太和情夫被殺死的那個案子據我所知就是美國著名的「辛普森殺妻案」
(知名球星O.J.辛普森遭人指控殺害妻子與其友人/情夫?
此案直到今日都還被世界各地的辦案人員視為因為證據不足
而無法判定被告殺人罪嫌的最佳負面教材),
雖然那並非是在國內偵辦的案子,但也就是此案讓李昌鈺博士從此聲名大噪,
成為家喻戶曉的「神探」。

以上我隨便剪貼了一些文

2009-06-04 10:57:04 補充:
重點就在司法〝有錢判生,無錢判死!〞請最好的律師、鑑定家博士,
打的想為正義伸冤的檢察官!體無完膚!
((( 但你要去查查他們的下場!包含屬靈界的下場 ))))
太 5:26 我實在告訴你,若有一文錢沒有還清,你斷不能從那裏出來。」
連一文錢都要還了,更何況是被強暴、被殺死、被詐欺、被傷害、被毀謗!
魔鬼所控告的裁量權很大!
不是只有司法上司法權利,而是一切生命身體刑、金融風暴刑、子孫不孝刑...等.
你看有些人,親戚很多都得癌症、糖尿病...等,有祖先遺傳下來的刑罰!

2009-06-04 10:57:39 補充:
有前世作姦犯科(像白案),因為有的教派,認為陳○已經悔改信主!那麼真的是那樣嗎?
因為普遍基督教教義說沒有輪迴!我就不便多說了!
我只要傳(直線的)主耶穌救恩就好了!
林前2:4 我說的話、講的道,不是用智慧委婉的言語,乃是用聖靈和大能的明證,
2:5 叫你們的信不在乎人的智慧,只在乎 神的大能。
就像clive所說的那些犯罪的牧者或神職人員,他們無法行出神蹟的
彼前 4:17 因為時候到了,審判要從 神的家起首。
所以他們自己都得了疾病或 被關!

2009-06-04 10:57:58 補充:
亞 11:16 他不看顧喪亡的,不尋找分散的,不醫治受傷的,也不牧養強壯的;卻要吃肥羊的肉,撕裂牠的蹄子。
可 9:18 無論在哪裏,鬼捉弄他,把他摔倒,他就口中流沫,咬牙切齒,身體枯乾。我請過你的門徒把鬼趕出去,他們卻是不能。」
路 9:40 我求過你的門徒,把鬼趕出去,他們卻是不能。」



以上我(( 只是知道 ))這些事,不代表我就很好,或許我懶惰不追求屬靈了!因為師傅領進門,修行在各人!

2009-06-04 10:58:14 補充:
民數記
11:25 耶和華在雲中降臨,對摩西說話,把降與他身上的靈分賜那七十個長老。靈停在他們身上的時候,他們就受感說話,●以後卻沒有再說。
太 20:16 這樣,那在後的,將要在前;在前的,將要在後了。(有古卷加:因為被召的人多,選上的人少。)」
太 22:14 因為被召的人多,選上的人少。」
林前 14:1 你們要追求愛,也要切慕屬靈的恩賜,其中更要羨慕的,是作先知講道(原文作:是說預言;下同)。
來 12:16 恐怕有淫亂的,有貪戀世俗如以掃的,他因一點食物把自己長子的名分賣了●。
約 3:12 我對你們說地上的事,你們尚且不信,若說天上的事,如何能信呢?

2009-06-04 10:58:46 補充:
腓 3:19 他們的結局就是沉淪;他們的神就是自己的肚腹。他們以自己的羞辱為榮耀,專以地上的事為念。
西 3:2 你們要思念上面的事,不要思念地上的事。


11:26 但有兩個人仍在營裏,一個名叫伊利達,一個名叫米達。他們本是在那些被錄的人中,卻沒有到會幕那裏去。靈停在他們身上,他們就在營裏說預言。
11:27 有個少年人跑來告訴摩西說:「伊利達、米達在營裏說預言。」
11:28 摩西的幫手,嫩的兒子約書亞,就是摩西所揀選的一個人,說:「請我主摩西禁止他們。」

2009-06-04 10:59:09 補充:
11:29 摩西對他說:「●你為我的緣故嫉妒人嗎?惟願耶和華的百姓都受感說話!願耶和華把他的靈降在他們身上!」
11:30 於是,摩西和以色列的長老都回到營裏去。
伯 5:2 忿怒害死愚妄人;嫉妒殺死癡迷人。
詩 37:1 不要為作惡的心懷不平,也不要向那行不義的生出嫉妒。
徒7:9 「先祖嫉妒約瑟,把他賣到埃及去; 神卻與他同在,
徒7:10 救他脫離一切苦難,又使他在埃及王法老面前得恩典,有智慧。法老就派他作埃及國的宰相兼管全家。

2009-06-04 10:59:21 補充:
代下 1:11  神對所羅門說:「我已立你作我民的王。你既有這心意,並不求資財、豐富、尊榮,也不求滅絕那恨你之人的性命,又不求大壽數,只求智慧聰明好判斷我的民;
代下 1:12 我必賜你智慧聰明,也必賜你資財、豐富、尊榮。在你以前的

列王都沒有這樣,在你以後也必沒有這樣的。」
代下 9:13 所羅門王的財富( 王上 10:14-25 )
所羅門每年所得的金子共有六百六十六他連得,

有的教會會很有錢!因為代下9:13! 牧養投資者甘心樂意奉獻!

2009-06-04 10:59:27 補充:
講到這樣就好了,網路不想講太多!有心接受去尋找真理的,就會找著!
路 11:10 因為,凡祈求的,就得著;尋找的,就尋見;叩門的,就給他開門。

輪迴我在底下這篇也有回覆!
神愛世人,是真的嗎? 發問者: 古老的弩槍

2009-06-04 11:00:42 補充:
我知道,不一定能行道!我沒什麼
雅 1:22 只是你們要行道,不要單單聽道,自己欺哄自己。
雅 1:23 因為聽道而不行道的,就像人對著鏡子看自己本來的面目,

2009-06-04 20:53:53 補充:
拿O.J.辛普森 當教材應該很合適吧!
羅 12:19 親愛的弟兄,不要自己伸冤,寧可讓步,聽憑主怒(或譯:讓人發怒)

2009-06-05 09:46:39 補充:
10:12 他就說:「但以理啊,不要懼怕!因為從你第一日專心求明白將來的事,又在你 神面前刻苦己心,你的言語已蒙應允;我是因你的言語而來。 (((先認罪禱告~詩 37:5 當將你的事交託耶和華,並倚靠他,他就必成全。 )))
10:13 但波斯國的魔君●攔阻我二十一日。忽然有大君(就是天使長;二十一節同)中的一位米迦勒來幫助我,我就停留在波斯諸王那裏。
10:14 現在我來,要使你明白本國之民日後必遭遇的事,因為這異象關乎後來許多的日子。」 林後 10:3 因為我們雖然在血氣中行事,卻不憑著血氣爭戰。

2009-06-05 09:46:49 補充:
林後 10:4 我們爭戰的兵器本不是屬血氣的,乃是在 神面前有能力,可以攻破堅固的營壘,
王下 13:17 這是耶和華的得勝箭

※不憑著血氣爭戰 + 得勝箭 (((屬靈爭戰 ))

10:15 他向我這樣說,我就臉面朝地,啞口無聲。
10:16 不料,有一位像人的,摸我的嘴唇,我便開口向那站在我面前的說:「我主啊,因見這異象,我大大愁苦,毫無氣力。
10:17 我主的僕人怎能與我主說話呢?我一見異象就渾身無力,毫無氣息。」

2009-06-05 09:46:52 補充:
10:18 有一位形狀像人的又摸我,使我有力量。
10:19 他說:「大蒙眷愛的人哪,不要懼怕,願你平安!你總要堅強。」他一向我說話,我便覺得有力量,說:「我主請說,因你使我有力量。」
雅 5:15 出於信心的祈禱要救那病人,主必叫他起來;他若犯了罪,也必蒙赦免。
10:20 他就說:「你知道我為何來見你嗎?現在我要回去與波斯的魔君爭戰,我去後,希臘(原文是雅完)的魔君必來。
10:21 但我要將那錄在真確書上的事告訴你。除了你們的大君米迦勒之外,沒有幫助我抵擋這兩魔君的。」

2009-06-09 19:51:30 補充:
約翰三書
1:2 親愛的兄弟啊,我願你凡事興盛,身體健壯,正如你的靈魂興盛一樣。 (((( ●靈魂體興盛 ))))
1:3 有弟兄來證明你心裏存的真理,正如你按真理而行,我就甚喜樂。
1:4 我聽見我的兒女們按真理而行,我的喜樂就沒有比這個大的。
2009-06-06 5:02 am
遇到噁爛的老板和上司,也一定要「順服」他嗎?
A:如果是我早就落跑了.
我不會什麼事都順從別人的意思
因為自己也有選擇權
知道什麼事該做
什麼事不該做

但是如果是神的意思
我就會順服了
因為權柄來自於祂
我的生死
我是上天國還是下地獄
都是由祂決定

只有出於神的權柄才是要順服;但是當有權柄的人(老板、客戶)沒有遵行神的旨意善待屬神的人(例如:你),此時他的權柄是出於人,不是出於神,是不需要順服的!
A:嗯.
因為他是順從自己肉體的意思去行
靈魂就不順從神
就會落入魔鬼的網羅
參考: 自己的想法
2009-06-04 5:47 pm
若主管之權炳違法,
可選擇離開!
或是備好證據以申訴管道討回公道!
2009-06-03 11:13 am
首先我們要先找出"噁爛"的定義是什麼?
是不是我們主觀的看老闆不順眼?
還是我們認為利益分配不公平?
各人立場不同 如果我們強人所難 那也不是愛神愛人之道
如果我們先去定老闆的罪 那我們在神面前已經站不住腳囉

一個真正愛神的人 是承認主名 願意走順服聖潔道路的
我們找工作之前就要禱告 問問主這是不是主要我們去工作的地方
如果是 神不會要我們去犯罪
如果真的發生不公義的事 當然要大聲呼求主耶穌的拯救
求主減少我們的試探 救我們脫離兇惡
也要問問主耶穌要我們學習的是什麼?
我們在神面前有一顆願意順服的心志必得神和人的喜愛

如果我們不清楚神的帶領 那表示我們跟神的關係疏離了
快快重新回到神的面前 祂必拯救到底

如果我們已經清楚神的帶領 還是會遇到逼迫患難
那就要靠愛我們的主得勝了
先求神醫治我們曾經受過從權柄來的傷害 使我們可以有清潔的心
再靠主勝過我們的自義 驕傲 自我保護的防衛
神往往藉著逆境來塑造我們
允許我們在其中掙扎 體會到人不能自救 願意蒙神光照
使我們更謙卑柔軟 也更能體貼弱勢中受苦的人
我們在神面前自卑 祂必要將我們升高
有一天我們也許也會站在權柄的位置
那我們就更能在愛中使用神所賜的權柄 改變這個世界

2009-06-03 8:14 am
對!!!!

要順服他

你想想看!!!!


善是誰創照的??

是神

惡是誰創照的???


是撒旦!!!

撒但是誰創照的???

是上帝!!!


其實上帝早就知道撒旦會墮落了

撒旦控制世界的全柄也是祂使他的!!!!


別以為上帝是善的就不會讓全柄給惡


上帝早就知道一切


你僅管遵從祂的話語!!!!!!!!!!!!!!!!!!!!!!!

他會幫你!!!!
參考: 哈哩嚕亞
2009-06-03 4:31 am
富民族 ( 研究生 1 級 )
擅長領域: 儲蓄 | 政黨政治
發表時間: 2009-06-02 16:09:41
[ 檢舉 ]
您可以反過來做他的上司或老闆啊!叫他聽從您、服從您。
權力在您手上。




 富民族 回的真好!

若老闆不聽從您、服從您時,你可把老闆換掉!權力在您
2009-06-03 1:33 am
【弗6:5~9】
你們作僕人的、要懼怕戰兢、用誠實的心聽從你們肉身的主人、好像聽從基督一般。
不要只在眼前事奉、像是討人喜歡的、要像基督的僕人、從心裡遵行神的旨意.
甘心事奉、好像服事主、不像服事人。
因為曉得各人所行的善事、不論是為奴的、是自主的、都必按所行的得主的賞賜。
你們作主人的待僕人、也是一理、不要威嚇他們.因為知道他們和你們、同有一位主在天上、他並不偏待人。

如回答001 Julian 所說:(若是)
在不義的條件下
要不要順服這樣的權力
就看我們自己了
你願意為了正確的原則
損失自己的利益嗎?
犧牲自己的工作機會或是收入
來遵循正確的原則....這真的是一種考驗了

2009-06-02 20:45:30 補充:
林泉弟兄

謝謝你!讓我們看見了一條更積極的道路----為對方禱告。


更帶領我們走向要為我們的敵人禱告、這樣讓人擴張自己的境地。

2009-06-03 13:10:34 補充:
我看見006 ew_rain.1314 的回答,知道這位弟兄真實經歷過主,而且還逐步地清楚敘述,使自己的見證成為眾人的祝福,阿們!感謝主!阿們!
所以不是基督徒太糟糕
只是這條屬生命的道路
真是要用我們的一生去經歷的
我們一直都在這個「過程」中不斷地更新、變化或翻轉
直到見主面的那日
所以我們要清楚:我們是信主耶穌
還是只是參加宗教儀式或活動?
盼望我們多顧惜我們屬生命的事勝過屬生活的事
2009-06-03 12:09 am
您可以反過來做他的上司或老闆啊!叫他聽從您、服從您。
權力在您手上。

2009-06-03 06:32:48 補充:
板主:生存之道不會變的。
如果不能把自己變成老闆就如同野鹿無法變成獅子,就只有二條路1.乖乖被吃掉2.用最快的速度遠離獅子。
2009-06-02 11:32 pm
就個人觀點
經文裡所謂「掌權者」
指的是握有公權力的人
亦指權利為社會或國家所賦予者
而老闆、客戶的權利是誰賦予的呢?
應是主/客或主/雇關係或合約所形成的
不是就二分法
並非「不是神就是出於撒但」那樣
在不義的條件下
要不要順服這樣的權力
就看我們自己了
你願意為了正確的原則
損失自己的利益嗎?
犧牲自己的工作機會或是收入
來遵循正確的原則....這真的是一種考驗了

至於個人在教會裡受到的教導
首先是服從當地的法律
雖說「順從 神、不順服人」
但因為教會也需要法律的保障
所以基本上「不可違法」
順從 神 是沒有違反法律的任何必要
這是遵循社會的「制度」
而非順從某位個人
基本上目前社會的掌權者
也是透過制度所產生的
所以也尊重掌權者的職位
而非其個人
若有對執權不滿或不合理現象
可以循正常管道反映
甚或某些活動作為訴求
但基本上「遵行法律」是基本條件
不守法的行為無法獲得任何保障
也不能求神祝福的....

很多情況都是個案
很難一言敝之
歡迎再補充發問....




2009-06-03 09:19:06 補充:
性騷擾...就是按兵不動的蒐證
錄音錄影都是可以的
雖說主觀
但有了證據
法律都能客觀的界定
而且還可以將證據轉給對方的妻子
事情就有趣了....

當然我也得說
搞成這樣
當然不可能在原公司待下去
但是這樣的公司還留在那裡做什麼?
(這就是我們自己的問題與責任了)
拿到合理的賠償就可以離開了...

即使是殘障者
也是可以靠自己的
有不少殘障者的努力事蹟可以參考
我得承認不是所有的殘障者都有這樣的能力
但我們好手好腳的人
也不是所有的人都能力很好
只有「自己努力」才是不變的通則
指望「環境」「際遇」都是坐以待斃
還是我們甘願成為社會「救濟」的對象呢?

大家加油吧!


收錄日期: 2021-04-24 10: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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